让理性和感性在法律信仰上完美结合
2016-02-05徐玉倩
山西青年 2016年3期
徐玉倩
让理性和感性在法律信仰上完美结合
徐玉倩*
摘要:法律维护着整个社会秩序和国家安定,法律意味着强行法的执行,形成了人们对其的畏惧、恐惧。法律信仰问题是能否适应社会,实现社会化是个难题。怎样更好的实现法治国家而且更好的使人们对法律的完全接受并得到拥护呢?本文将从辩证唯物主义的角度分析,信仰法律出现的问题和如何完善才能使人们普遍接受信仰法律。
关键词:宗教;法律信仰;法律意识;司法公信力;社会化
法律信仰就是对法律的信任和信仰。伯尔曼的《法律与宗教》里说“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法律能否被信仰?是否值得人们信仰?从古到今,人们利用法律这个工具统治着这个社会,压迫人们必须按照法律规则作为和不作为一定行为。
一、法律能否像宗教一样被信仰
宗教一直随着社会在不断扩张,已经实现了社会化的问题。在伯尔曼的《法律与宗教》里是这样形容人们信仰宗教的,“宗教是私人的事情”。宗教是人们自我找到的一种精神寄托,在困难和无知的时候的倾诉对象,及时得到精神上满足和安慰。那么法律能否具有这样的功能呢?答案是肯定的。完全信仰法律是个难题,我国是个发展中国家,一切与维护国家稳定和保护人们安定的配套设备不是很完备,导致法律的实施和执行出现很大程度的瑕疵,不能充分发挥制定者制定法律的初衷、违背了法律的精神。结果就是逐渐使人们对法律失去信心,丧失对法律的那份忠诚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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