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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质量评查制度的现状与目标*

2016-02-05徐东生

法制博览 2016年10期
关键词:司法制度



案件质量评查制度的现状与目标*

*天津市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68150006),指导教师:王彬,南开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徐东生

南开大学法学院,天津300350

摘要:本文以案件质量评查的实证数据为论证依据,分析了现行案件质量评查制度的缺陷和不足,并从案件质量评查的目的、功能、实现途径等角度对制度完善提出若干建议。

关键词:案件质量评查;司法制度;审判管理

案件质量评查是各级法院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执行案件,从立案到结案的有关程序、实体处理、法律文书质量等方面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进行评查验收,通过对生效案件进行评查,发现案件审理中的不足,对审判进行适时的监控和评价。一直以来,司法实务中对案件质量评查必要性的认识不一,存在争议,对于在法律规定的监督程序之外,是否有必要再设立这种大规模的监督管理机制认识不一,使得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在法院系统中不能得到普遍认同,评查工作遇到不少软性障碍。本文将从S市中级法院的案件质量评查情况作为实证研究分析和探讨案件质量评查的现状、功能定位、追求目标和制度完善等内容。

一、追本溯源:案件质量评查的依据之争

案件质量评查制度是在上世纪末审判方式改革、审判权下放合议庭后,为解决案件质量管理问题的背景下产生的。案件质量评查最重要的现实依据在于现代司法的价值目标与现行的司法体制、司法权力的运作机制现状之间存在的深刻矛盾与张力,一方面国家宏观司法体制从宪法层面上给司法的定位导致司法机关在执法过程中既要公正,同时要为地方、为大局服务,一方面司法的本性是消极的,但又要求司法要主动提供服务,司法理念的矛盾导致司法过程中法院审判的尴尬,而在我国现行的司法体制中,法院是按行政体系构建的,党委、政府等部门导致法院的独立性不够,而法官的法学教育程度、法律职业素养、法官职业道德水平参差不齐,有的合议庭形成利益共同体,相互之间的监督制约流于形式,基层法院大量的案件适用简易程序独任审判缺乏监督以及法院案多人少的矛盾等都成为案件质量评查的现实动因,一方面绝对的公正永远无法实现,不能把依法判决与司法公正相对立和割裂,另一方面建立法院内部科学合理的审判质量管理机制,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法院内部监督管理,成为法院管理的内部之需。[1]

二、现状检讨:案件质量评查的现实对照

(一)角色混同——权威性缺陷

在传统的法院管理模式下,一般由审判监督庭作为案件质评的具体办事机构,这主要出于案件质量评查与审判监督业务都具有监督审判工作职能的考虑,但案件质量评查作为一项重要的审判管理职能,与其他审判管理职能分散在不同部门行使,造成对审判管理工作缺乏整体谋划与部署,直接影响了案件质量评查乃至审判管理工作整体功能的发挥。[2]

(二)难以深入——评查流于表浅

作为一种事后评查方式,案件质量评查对改进案件质量的作用有限,“纠纷已决”令评查人员、评查机构陷入尴尬境地,而评查人员的权威性缺陷、评查不被认同和不可忽视的“共荣共耻”的职业心理也会影响其评查态度,使得许多法院的评查多是在程序瑕疵、法律文书差错,案卷归档要求等表层、外围问题做文章[2],评查难以深入进行,难以取得实质性的效果,带来案件质量评查工作的象征意义大于实际意义的后果。[3]

(三)就案论案——事后管理多于事前管理

目前,案件质量评查的工作范围包括对多数审结案件的全面评查和对差错案件的争点评查,但大多集中于对案件的事后评查和数据通报,评查就案论案,虽然对案件质量进行了评查和数据通报,但并未能取得客观深入的评查结果,也未能有效探寻造成案件质量的深层次原因,更未能将结果充分运用于发现和防控问题的事前管理,不能做到防患于未然。[4]

三、路径探索:案件质量评查制度完善之思考

在厘清案件质量评查制度之功能后,笔者认为,案件质量评查既然是一种管理模式,案件质量评查应从粗放型管理向精细型管理转变,从滞后型管理向前瞻型管理转变,从被动型管理向能动型管理转变,王利明提出了“能动司法是司法的重要发展趋势”,在案件质量评查过程中,应合理地把握司法的能动性,从而更好地化解社会矛盾。[5]笔者认为,(1)法院可以进一步拓展审判质量管理的内涵,构建查谬纠错与推好荐优并行的审判质量管理体系。(2)要充分、准确提供与案件质量相关的各种信息,为管理决策提供参考。要落实案件质量评查通报制度,对于评查的结果,特别是对于普遍性、典型性的问题,要建立起评查与调研互动的机制,充分运用分析评查的结果,以法学理论提炼实践经验,最大限度地发挥效应,指导审判工作。

[参考文献]

[1]王亚明,杜万松.案件质量评查工作的现状及完善对策[J].内蒙古社会科学(汉文版),2006,7,27(4).

[2]朱苏力.法条主义、民意与难办案件[J].中外法学,2009(1):105.

[3]钟小凯.以规律客服缺陷:审判管理之向度反把握[A].探索社会主义司法规律与完善民商事法律制度研究——全国法院第二十三届学术讨论会论文集[C].北京:人民法院出版社,2009.

[4]昃晶文.回到问题:转型期司法运作机制的价值选择[A].司法体制改革与刑事法律适用研究——全国法院第二十一届学术讨论会论文集[C].北京:人民法院出版社,2009.

[5]苏力.法治及其本土资源[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4.53.

作者简介:徐东生(1994-),男,汉族,江苏连云港人,南开大学法学院2013级本科生,研究方向:法理学。

中图分类号:D926.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4379-(2016)10-006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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