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中国传统社会特有的“集体无意识”:关于水的信仰

2016-02-04

中国水利 2016年19期
关键词:水神崇拜信仰

中国传统社会特有的“集体无意识”:关于水的信仰

主讲人:靳怀堾

信仰属于社会意识形态范畴,是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它起源于人类超越现实的无限和弥补人自身局限性的渴望。

水是生命之源、生活必须,与人类的繁衍生息紧密关联,而且水带给人类的祸福远远超过其他自然物。于是,水为天地万物本原的意识,对水的依赖、畏惧与自我保护的生存意识,使人类在很早的时候就产生了对水的崇拜观念。进入农耕社会后,随着人类智慧的渐开,使得水崇拜逐渐成为一种根植于社会生活土壤中的自然宗教——它以水的神秘力量、各类水神为崇拜对象,以水生万物、水神司雨水观念为基本内涵,以祈求降雨止雨和生殖繁衍仪式为表现形式。由于古人对自然和社会的认知能力有限,只能借助超自然的力量,不少有关水的崇拜与信仰现象被打上浓重的迷信色彩,包含着许多光怪陆离、不可思议的成分,并渗透到人们的思维和行动中,深深地影响了中国传统社会的政治、经济、宗教、科技、艺术以及文化习尚等各个方面。直到今天,这种神秘文化中的某些因子还积淀在人们的心灵深处,成为特有的“集体无意识”。

水与“拜物信仰”

☞蒙昧时期的先民自然崇拜的对象是自然物本身,而不是后世所谓的“神”,处于“拜物信仰”阶段。人类对于水体的崇拜,实际源于人们对水的生命力、生殖力和生长力的信仰

蒙昧时期的先民,很难从科学上理解有关自然、生命和社会的许多问题,便对一些自然物和自然力,如天地宇宙、日月星辰、风雨雷电、江河湖海等产生了敬畏和崇拜。当然,那时的先民自然崇拜的对象是自然物本身,而不是后世所谓的“神”,而是“物”,处于“拜物信仰”阶段。

对自然水体的崇拜现象可以从史前文化遗存的陶器刻纹中找到印记。仰韶文化、大溪文化、屈家岭文化等文化遗存中出土的陶器,上面绘有大量的条纹、涡纹、三角涡纹、漩纹、曲纹、波纹等代表水的纹饰。对先民们来说,把水的各种形象绘制在陶器上,主要不是从审美和装饰的需要出发,体现的是先民们对水的信仰和祈求(即认为生活中的祸福吉凶与水相关),它的功利目的是不言而喻的;而直接表现水的各种流动形态的水纹,说明水的崇拜信仰最初的对象是水体本身。

水体崇拜对象在古代典籍中也有所反映。在典籍中,一些河水、泉水等被称为甘水、甘露、玉膏、丹水、酒泉、神泉等,并被赋予种种神奇的功效——或能使人和物获得生长的力量,或能招致祥瑞,或可调药治病乃至使人长生不老。另外,在我国少数民族有关祭祀井泉、河流等仪式的民俗中也保留了不少原始水体崇拜的痕迹。人们在水边举行祭祀水的仪式时,既不供奉各类动物水神,也不祭祀各种人物水神,而是直接对着水体行祭。

人类对于水体的崇拜,实际源于人们对水的生命力、生殖力和生长力的信仰。这种信仰,可以从我国古代神话传说中找到蛛丝马迹。

我国的创世纪神话大多与水有关。上古流传下来的最著名的创世大神是盘古。《五运历年记》载有盘古化生万物的图景:

首生盘古,垂死化身,气成风云,声为雷霆,左眼为日,右眼为月,四肢五体为四极五岳,血液为江河,筋脉为地里,肌肉为田土,发髭为星辰,皮毛为草木,齿骨为金石,精髓为珠玉,汗流为雨泽。身之诸虫,因风所感,化为黎甿。

这则神话对天地万物形成的看法虽然是幼稚的,但它朴素地认识到了世界的物质性。巨人盘古在“垂死化身”、把身体的一切都交付给大自然、变成世界万物的过程中,身上的血液脂膏变成了江河,流下的汗水变成了滋润大地的雨水。盘古死后的这些变化,表现了古人对创世圣物——水的生命力的信仰。

女娲,是我国古代神话中著名的创世神、生殖神,也是水神。“娲,古之神圣女,化育方物者也。”(《说文》[二]十二)“俗说天地开辟,未有人民,女娲抟黄土作人,剧务力不暇供,乃引绳于泥中,举以为人。”(《太平御览》[二]卷七八引《风俗通》[三])在开天辟地之初尚没有人类时候,大神女娲用一团团的黄泥捏成人,因为她想捏出很多的人,感到十分吃力,便想了一个办法,拿一根绳子,将其伸进泥潭中,挥搅泥浆,向四面挥洒,泥点溅落,变成许多活蹦乱跳的小人。为了免除无休止造人之苦,女娲又把男人和女人配起对来,让他们自己繁殖后代。造人用的泥,自然是由水和黄土搅拌而成。水是生命之源,又是人体中重要的组成部分,造人是离不开水的。神话中虽然没有明说,但却明显地透露出水是化育人类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这一观念。

当人类逐渐走出蒙昧的樊笼,认识到女子在生育中的重要作用时,就不再相信人类和天地万物是生于水或雾气之类的物质。这样,女子感生的神话便应运而生,即认为妇女与某种灵物结合或意念涉及某灵物便能受孕生子,且所生之子多为远古部落的首领。《山海经·海外西经》载:“女子国在巫咸北,两女子居,水周之。”郭璞注曰,有黄池,妇人入浴,出即怀妊矣。若生男子,三岁辄死。可见,女子国无男,繁衍后代方式是在水中沐浴。《史记·殷本纪》说:“殷契,母曰简狄,有娀氏之女,为帝喾次妃。三人行浴,见玄鸟堕其卵,简狄取吞之,因孕生契。”契(传说是舜帝的臣,助大禹治水有功而封于商)是商之先祖,虽然不是其母直接浴水或饮水而生,但同样是行浴时感生的结果。可见,当时商部族的图腾是玄鸟,即俗称的燕子。后来,随着水神的出现,导致女子怀孕的水逐渐被水神所替代,产生了女子感应雷、电、风、虹、原、蛇、蛙等水神而生子的神话。

值得指出的是,上述女子感水生子的神话,无论怎样变化,都或明或暗地显示出对水所包含的生命力的信仰。

水神崇拜

☞随着人类的进化,产生了万物有灵的观念,在这种信仰下,人类认为那些自然物和自然力的形态和变化一定会有冥冥之中的神秘力量——“神”主宰着。古人经过多年的“探索”和“整合”,逐渐创造出一个庞大的水神系统

大约到了旧石器时代晚期,随着人类的进化,产生了万物有灵的观念,即认为天下万物和人一样,皆有灵魂,支配着它们的生活。在这种信仰下,人类认为那些自然物和自然力的形态和变化一定会有冥冥之中的神秘力量——“神”主宰着。正如《礼记·祭法》所说:“山林、川谷、丘陵能出云,为风雨,见怪物,皆曰神。”出于依赖和恐惧心理,产生了多神信仰,但从类别而言,不外乎超自然神上帝、自然神崇拜和祖先神崇拜三大板块的信仰系统。

一般认为,上帝的观念出现在夏商时期,随着地上王权的确立,从史前的多神崇拜中产生了至上神——上帝的信仰。在古人的观念中,上帝神虽不是单纯的水神,但由于它为天地和人间万物的总管,无所不能,当然对天上云雨和地上的水体、水情具有强大的主宰力。

古人信奉的自然神,既包括日、月、星、云、风、雨、雷、电、旱、涝等天象或气象神的崇拜,又包括山川土石等地神,还包括飞禽走兽鱼虫等动物或植物神。夏商周时代,人们对日月星辰的信仰观念中,认为这些“天神”具有变幻天象、刮风鸣雷下雨致旱等神力,因而崇拜有加,“日月星辰之神,则雪霜风雨之不时,于是乎禜之”(《左传·昭公元年》)。人们对心目中日月星辰之神操纵的水旱灾害无可奈何,只好通过祭祀讨好之,祈求旱降甘霖、涝止降水。可见,日月星辰之神虽然不是纯粹的水神,但在当时人们的信仰中却具有司水的神能。

除了无所不能的上帝和身兼多职的日月星辰之神外,人们崇拜信仰的比较纯粹的水神到底有哪些呢?古人经过多年的“探索”和“整合”,逐渐创造出一个庞大的水神系统——动物水神有鱼、鳄、蛇、蛙、牛、河马、蜥蜴、猪等;河川水神有黄河神河伯、淮河神无支祁、洛水神宓妃、湘水神潇湘二妃、运河神谢绪等;气象水神有风伯、雨师、云中君、雷神、虹神等;人物水神(包括神话人物和历史人物)有女娲、共工、羿、夸父、禹、李冰父子等。需要强调的是,在中华民族的水神信仰中,还有一个具有广泛影响的龙——它是司水水神的集大成者,是在水崇拜观念基础上形成的一种观念形动物(虚拟的生物),其形象是以蛇为主体的多种水神动物整合的产物。龙虽然神通广大,但其最主要、最基本神能是兴云布雨和掌控江河湖海等水府。

进入文明社会后,随着大一统国家的形成,我国的水神信仰系统逐渐趋于规范化、制度化,并形成了错综复杂的领属关系,如上帝神统领四方神、山川神、气候神等。

水是农业的命脉,在生产力相对落后、主要是靠天吃饭的我国古代社会,农业对于雨水的过分倚重,使得雨水崇拜成为一种最普遍、重要的现象之一,并由此生出了各种祈雨活动。祈雨,又叫求雨,是围绕着农业生产祈禳的巫术活动,主要方式包括祭祀祈雨和巫术祈雨两大类。商周时期,祈雨主要有曝巫或焚巫、雩祭、祈龙等。曝巫或焚巫,是把巫师置于烈日下曝晒或用燃烧的木柴烧烤,但不是把巫师晒死或烧死,而是使他们热得难受,以期感动神灵降雨。祈龙,是建立在龙为水神信仰的基础上,通过祭拜龙神或奉献牺牲等方式,“以龙致雨”。雩祭,也是祈雨祭祀的一种重要方式,自商代开始流行,周以农业立国,雩祭之风更盛,宫中专设雩祭官及舞雩的女巫。古代除了天旱祈雨外,每当淫雨不止,构成洪涝之患时,还要举行去雨、退雨、宁雨之祭,如“宁雨于社”,即向土地之神献祭止雨。

从原始社会末期到近代,数千年来祈雨活动沿袭不衰。唐宋以后,祭祀祈雨与巫术祈雨分道扬镳。官方祈雨一般只采取祭祀形式,而祈雨巫术主要流行于民间。

除了雨水之外,地上的各种水源(水域)也是人们崇拜信仰的对象。《礼记·月令》说,周代官方每年都要举行两次规模较大的祭祀水神活动:一是仲夏之月,“命有司为民祈祀山川百源”;二是仲冬之月,“天子命有司祈祀四海、大川、名源、渊泽、井泉”。《礼记·学记》又说:“三王之祭川也,皆先河而后海。”可见,在华夏先民对各种水神的崇拜祭祀活动中,河川神享有极其重要和独特的地位。这种现象表明:河川特别是黄河、长江等大江大河与中华民族的繁衍生息和文明进步有着十分重要的关系。

从周代开始,长江、黄河、淮水、济水这四条最著名的河流(称“四渎”)就被列为国家祭祀的对象,汉朝形成定制,一直沿袭至清。在古人的观念中,江河水神的居所往往在江河的源头区——河出昆仑,江出岷山,淮出桐柏,济出王屋。淮水、济水较短,且源头处在中原腹地,祭祀的场所放在源头不成问题,但黄河、长江源远流长,源头远在天边,与中原相距遥远,故只好退而求其次,象征性地把祭祀的地点放在河或江的中下游某处。如汉宣帝神爵元年(公元前61年),厘定五岳四渎祀典,“河于临晋,江于江都,淮于平氏,济于临邑界中,皆使者持节侍祠。唯泰山与河岁五祠,江水四,余皆一祷而三祠”。可见,官方对“四渎”祭祀是有等级差别的,祭祀的地点分别是:黄河在临晋(今陕西朝邑县东南),长江在江都(今江苏江都市),淮水在平氏(今河南桐柏县西北),济水在临邑(今山东临邑县),并形成了定期祭祀的制度。

隋朝统一中华后,重新确定了“四渎”的祭祀地点和制度。如将祭祀济水之神的济渎庙设在了济水源头王屋山上(位于今河南济源市西北2 km济水东源处的庙街村)。经过千余年的风雨沧桑,济渎庙至今犹在,成为“四渎”祭祀场所中保存最完整、规模最宏大的历史文化遗产,特别是济渎庙中遗留下的大量石碑,记载了多朝祭祀的情况,历史价值不菲。据这里的碑记记载,隋唐及其以后各朝,凡国之大事,如战争、政权更迭、祈雨甚至皇室成员的生死等,都要遣使向济渎祭告。按照碑文所记,参加祭祀的官员祭祀前都要净身素服,而且要按照官阶高低穿戴不同色彩的祭服,佩带不同的装饰,行礼时所配的音乐也不同。民间对济渎神的祭祀更为经常,而且延续至今。

我国地域辽阔,民族众多,居地分散,先民们信仰与崇拜的自然物有较大的差别。一般情况下,人们总是把与自己生活密切相关的自然物作为信仰与崇拜对象。因此,居于大江大河河谷平坝的人多祭祀河神、江神,居于湖泽附近的人多崇拜湖神、渊神,居于海滨的人多敬拜海神。另外,由于古代中国处于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状态下,人们大多生活在一个相对狭小和封闭的小天地(村落)内,日常的生活、生产都离不开水,因而对于本地的水源如泉水、井水、水塘等自然会产生依赖和保护意识,故居于那里的人们崇拜的祭祀水源主要是泉、井和池塘,比如,汉族乡村普遍存在着祭祀井神的遗风,说明水井对于人民生活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直到今天,我国一些少数民族仍有对与自己生活密切相关的潭、渊、溪等水源进行祭祀的风俗。

治水英雄崇拜

☞世界上任何民族的文化,都经历了一个由神为本位向以人为本位的发展过程,这是由生产力水平和人类认识自然、改造自然的能力所决定的。从中华民族对水信仰崇拜的演变和发展轨迹看,同样经历了对自然水神—人化水神—治水英雄崇拜的过程

神话是人类仰望天际开始的,而当人类思索自身起源的时候,也就到了英雄神话的阶段。英雄神话中的“英雄”不是神,而是半神半人或受神力支持的人,创造出来英雄业绩才能构成英雄神话。从创世纪神话到英雄神话,是一个由神而人的演进过程,也是一个神性退隐、人性逐渐凸现的递进过程,它是人类原始悟性文化向理性文化靠拢的早期阶段。

比如,上古时人们为了降伏滔天的洪水,便创造出治水英雄的神话。先是女娲神的出现,她补苍天,治洪水,意欲用一己之力拯救万民于水深火热之中。

袁珂先生在《古神话选释》中这样解读女娲治水、补天的神话:看似情节纷繁,实际主要还是一个洪水为患、女娲拯救人类、诛灭妖怪、战胜洪水的故事。神话所说的第一件事,“炼五色石以补苍天”,石头正是堙塞洪水必需之物,补天无非是要补住淫水不息的漏水之天。其余三件事,“断鳌足以立四极,杀黑龙以济冀州,积芦灰以止淫水”,更全是平息洪水的事了。鳌与黑龙,都是兴风作浪的水怪,鳌足撑天,说明鳌足之巨大;杀黑龙而中原人民得到拯救,足见黑龙是何等的凶猛。至于“积芦灰”,直接的目的就是“止淫水”。由此可以说,女娲是神话中最早的一位治水英雄了。

除了洪水是人类的大敌外,干旱对人类的生存同样是重大的威胁,于是,古人又创造出勇敢无畏的抗旱英雄来,寄托同大自然抗争的理想和愿望。夸父逐日的神话是我国古代与旱魔斗争的著名神话之一。《山海经·海外北经》说:“夸父与日逐走,入日。渴欲得饮,饮于河渭。河渭不足,北饮大泽。未至,道渴而死。弃其杖,化为邓林。”夸父为了与炽热的太阳相抗争,义无反顾地踏上了追逐太阳的征程。因逐日而渴,他喝干了黄河、渭河的水,又去北方的大泽找水,不幸死在了找水的路上。尽管夸父因逐日而渴死,但其死后,“弃其杖,化为邓林”。邓林即桃林,与桑林一样,都是古人信仰中雨水的生成之所。

但是,神毕竟是人类凭幻觉和想象构造出来安慰自己、鼓舞自己或者说欺骗自己的“异化”之物,它并不能给人类一丝一毫的帮助。从水与人类的关系上看,随着时代的进步,大脑日益发达的人类逐渐发现,尽管不断地、虔诚地向水神进行供奉和祈祷,但“天命靡常”,水旱灾害犯人的现象并没有因此而改变,而人类通过自身的力量整治江河、疏浚沟洫,却往往能收到减少或避免水旱灾害的成效。尤其是大禹、李冰等治水英雄领导人民降伏水患、造福百姓的生动事例,使人们更加清醒而深刻地认识到,与其把命运寄托在“神”的身上,不如自己奋起抗争,尽“人事”之力,以改变受制于大自然的被动局面。在这种文化心理下,自春秋战国以来,治水英雄逐渐成为人们崇拜祭祀的对象。

大禹是中华民族最为崇敬的治水英雄,他的治水业绩虽不乏神话的色彩,但在百姓的心目中,那些神话都是神圣的“真实”。人民为了纪念他,便在神州大地上修建了许多纪念建筑物,如建在安徽怀远东南涂山之顶的禹王庙(又名“禹王宫”“涂山祠”),相传这是大禹当年会诸侯计议治水的地方。涂山禹王庙始建于唐代以前,主要建筑物有禹王庙和启母殿,内供奉着大禹像和启母像,每逢农历三月二十八大禹诞辰这一天,当地人们都要举行隆重的庙会,以缅怀大禹平治水患为民造福的功德。

另一位被人们十分推崇的治水英雄是战国时期的水利专家李冰。李冰是战国末期蜀国的郡守,他曾在岷江流域兴修了许多水利工程,特别是率众修筑了盖世无双的水利工程——都江堰,泽惠川西人民,一直为后人所敬仰。为了纪念李冰的治水功绩,后人在岷江边的玉垒山上修建了“崇德庙”。据《灌县乡土志》卷三载,“崇德庙每岁插秋毕,蜀民奉香烛祀李王,络绎不绝。唐宋时蜀民以羊礼祀李王,庙前江际,皆屠宰之家,岁至五万余羊”,可见当时祭祀的盛况。

除了大禹、李冰之外,春秋时的孙叔敖、战国时的西门豹、东汉时的马臻、元代的郭守敬、明代的宋礼等治水名臣,也曾被人们视为水神,建庙祭祀之,至今香火不息。

对江河的自然崇拜逐渐转变为对治理江河英雄人物的崇拜,是人类社会发展进步的重要标志。尽管祭祀大禹、李冰等治水英雄的活动同样也包含有一定的迷信色彩,还未能从根本上挣脱神权的羁绊,但是,神化大禹、李冰,毕竟是人类思想进化上的一大飞跃,是对迷信虚幻水神愚昧观念的否定。于是,以神为本的文化便逐渐向以人为本的文化过渡。

水信仰与道教

☞产生于上古时代的水崇拜观念,对道教的形成与发展产生了深刻影响,道教的宇宙观、基本信仰和其他理论以及神仙谱系、法术、仪式等,都可以从水崇拜这个原始宗教中找到根源

道教是我国土生土长的宗教,它以老子为教主,以“道”为最高信仰,以追求长生不死为目标,是在先秦时期的神仙信仰基础上,融合道家思想,于东汉末形成的。产生于上古时代的水崇拜观念,对道教的形成与发展产生了深刻影响——道教的宇宙观、基本信仰和其他理论以及神仙谱系、法术、仪式等,都可以从水崇拜这个原始宗教中找到根源。

道教的宇宙观,是把“道”这种超越时空的神秘力量作为宇宙本体、万物本原,这与中华水崇拜、水生天地万物观念一脉相承。道教的长生不老理论,同样基于人的生命由气或精气构成的观念——气不离身,人就可以长生不死。而要做到长生不死,就要修炼成仙;修炼的方法之一便是“服气”,即通过“食气”而不食五谷,使自己身轻如气,从而升天成为神仙。

道教还从气生人和天地万物的宇宙观出发,来创造自己的神灵,把道教诸神说成是由气化成的。道教中的不少神仙,就源自中华传统的水神系统,如龙王、雷神、雨师等,这些民间信仰的司水之神,被道教实行拿来主义,稍加改造,便堂而皇之地纳入了自己的神仙谱系。

龙神作为我国水神的代表,很早就被道教看中,并被改造成神通广大的“龙王”,主宰着江河湖海渊潭井泉等各种水府。以海龙王为例。道教中有四海龙王之说,即东海龙王敖广、南海龙王敖闰、西海龙王敖钦、北海龙王敖顺。雨师是民间信仰中颇为重要的司雨神灵之一,道教将其改造成仙人——赤松子,还不惜力气编造出他修炼成仙的故事。雷神也是民间信仰中的重要水神,经道教改造,演化成最高的天尊雷神与部将雷神。一说天尊雷神的部将为24位“催云助雨护法天君”;一说天尊雷神总司五雷(天雷、地雷、水雷、神雷、社雷),道教招雷致雨的法术——“五雷天心正法”即源于此。

道教在吸纳改造传统水崇拜中的一些水神同时,为了迎合广大民众的信仰心理,扩大自己的影响,还创造出一些具有司水神能的神仙。比如天、地、水三官大帝中的水官大帝,被道教塑造成天下水神的总头目。此外,道教中呼风唤雨的玉皇大帝、履海如行平地的八仙、职掌当地水旱疾疫的城隍、拯救海上困厄的妈祖,其神性都与水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传统水崇拜信仰中水具有驱邪袪病功能的观念,在道教的法术、仪式中多有体现。比如,符水施咒,是道士为病人驱魔治病的重要法术,其基本方法是让病人饮用经道士画过符、施过咒的“法水”,从而达到驱邪除病的目的。又如,道教在承袭传统的祈雨仪式中,对其加以改造,通过设坛、安置尊像、诵经、献祭等,形成既有传统因袭又有道教独创的程式化、规范化的祈雨仪式。再如,道士在做法事(打醮)活动之前,要进行沐浴,以“洁净身体”,表示对神明的尊重。这种“沐浴”之举,同样缘于对水驱邪力量的信仰。

水信仰与风水观念

☞古人崇尚风水,实际上是对水的生命力的崇拜,是水为天地万物本原、人及天地万物皆由水而生观念的一种体现。我国风水学在长期实践中形成了“山主富贵”“水主财富”的重要信仰

我国古代社会,弥漫着强烈的“风水”之气。风水体现的是一种能动的理想环境选择观,它源于人类追求美好生活环境的理想,是我国古人在长期的生产生活实践中逐渐积累和发展起来的一门关于环境选择的学问。有人说,风水理论实际上集地球物理学、水文地质学、宇宙星体学、气象学、环境景观学、建筑学、生态学以及人体生命信息学等于一体的综合性、系统性很强的古代建筑规划设计理论。毋庸讳言,由于历史的限制,风水观念在其漫长的发展和传播过程中难免与巫术发生联系,并染上了较为浓重的迷信成分,但其中蕴含的科学合理内核至今仍显现出人类智慧的灵光。

古人崇尚风水,实际上是对水的生命力的崇拜,是水为天地万物本原、人及天地万物皆由水而生观念的一种体现。风水一词,最早见于东晋郭璞的《葬书》:“气乘风则散,界水则止。古人聚之使不散,行之使有止,故谓之风水。风水之法,得水为上,藏风次之。”风水崇气,实为崇水,因为在风水家们看来,水能聚气止气,又能生气,所以上乘的风水,必须有好水相伴。

在以江西流派为代表的风水形法论中,对聚落周围的山川形势归纳为“龙真、穴的、砂环、水抱”四大要素。所谓“水抱”,是指穴地前面有屈曲、环抱的水流,这样的水形能凝聚盈盈的生气,可称“吉穴”。风水除了对水的形态推崇“曲”外,对水质方面也有很高的要求——“其色碧,其味甘,其气香,主上贵”(黄妙应《博山篇·论水》),清澈、甘甜、气香是好水的三大重要指标。如果集曲、清、甘、香于一体,无疑是水之上品、极品。有这种水萦绕的地方,当然堪称“物华天宝、地杰人灵”的风水宝地。

我国乡村聚落中有关风水的信仰,可在皖南的徽派建筑上找到浓重的印记。古徽州(今皖南一带)村落对自然环境有着强烈的依赖,那里的村落民居,十有八九与自然山水融为一体,或背山面水,或依山傍水,以山为水的骨架,以水(多为溪流)为村落的血脉。黟县的宏村,是安徽南部民居中最具代表性的古村落,它的选址规划、建设发展,历经千百年,浓缩了我国传统“风水”文化的精华。宏村主要为汪氏家族的聚集地,位于黟县东北部,村落面积19.11 hm2,始建于南宋绍熙年间,至今已有800余年的历史。宏村先人独出心裁,开中国村落“仿声学”之先河,规划并建造了堪称中华一绝的“牛形”村落和人工水系。它以巍峨苍翠的雷岗为“牛首”,村口两棵参天古树为“牛角”,由东而西错落有致的民居为庞大的“牛躯”,架设在吉阳水上的4座桥梁为“牛腿”。统观村落,就像头昂首奋蹄的大水牛。更令人称奇的是他们引水入村的举措。宏村西北有一条溪流叫吉阳水,为山泉所汇,水质清澈。村人筑坝凿渠,引清泉入村,那条宽1 m、长千米的水渠,盘盘曲曲,宛如“牛肠”,从一家一户门前流过;“牛肠”在蜿蜒流入被称为“牛胃”的月塘后,经过蓄积过滤,复又绕屋穿户,流向村外被称作“牛肚”的南湖,再溢流而出,投入溪流的怀抱。围绕水系而建的140多幢水榭民居,古朴典雅,各具特色。尤其是遍布村落的水系网,造就了“浣汲未妨溪路远,家家门巷有溪渠”的良好生态环境。村内鳞次栉比的古建筑与旖旎的水光山色交相辉映,动静相宜,处处是景,步步入画,洋溢着浓郁的田园风光,被誉为“中国画里乡村”。

徽州的“水口”也是风水观念的鲜明体现。“水口者,一方众水所总出处也。”很多村落的入水口和出水口是统一的,村民沿水流建造房舍,户户傍水而居。据徽学研究者考证,水口是中原汉文化与徽州土著文化交融的产物,目前已成为独具特色的徽州文化的内容。水口,不仅担负着村落入口、分界、用水、防卫、休闲、绿化等功能,也是村民命运前程的一种精神象征。徽州人将水口看作地之门户,视建水口为创基业,每个村落水口都是精心布局设计。山、水、树是徽州水口的三大要素。理想的水口是,两山对峙,涧水环匝村境。水口林是聚集村中旺气的屏障,力求达到“绿树村头合”的意境,而潺潺流水,则是水口布局的灵魂,在选景位置上常以桥“锁关”,辅以亭、堤、塘、树等镇物。民间工匠在水工程中融入了造园工艺,体现了朴素的美学元素,使水口散发着浓浓的人文气息。

从精神角度看,水口的风水观念来自徽州的地域文化传统;从物质角度看,与徽州得天独厚的自然条件密切相关:这里有山有水,植被茂盛,树木葱茏,降水充沛,溪流长年不息。在此自然环境下生活的人们,讲究天人合一,荟萃生活情趣,人与自然和谐,成为具有浓郁地域特色的乡村水工程。村落用水除了实用功能之外,还凝聚着更多的人文功能和美学功能,具有较高的文化品位,并逐渐形成了别具一格的水口文化。由此可以看出,风水观念不完全建立在封建迷信思想之中,它内在体现了“人法地,地法天”的道理和规律。

另外,我国风水学在长期实践中形成了“山主富贵”、“水主财富”的重要信仰。之所以如此,主要是在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占主导地位的我国古代农村,一块风水宝地往往是一家一族劳作、居住、休养生息的场所,而水(主要是河流和泉流)又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一家一户生产生活的小环境。水为财富的观念在我国古代一些建筑民俗中也有所体现。如徽派建筑的“天井院”式建筑,四面屋顶均坡向天井,这种将雨水集中于住宅之内的做法被称之为“四水归堂”,其精神含义在于不让财源外流,还寓意着人丁兴旺,家族源远流长如川流不息。再如我国北方的山陕一带,直至近代民居还有“房子半边盖”的习俗,目的是使降到屋顶的雨水全部流入自家院中。就连古老的万里长城之上伸出的滴水檐,也都设在关内一方,以免降于城墙上的水流向关外异族。这些建筑现象都是 “肥水不流外人田”、视水为财富文化心理的表现。 ■

(主讲人简介:靳怀堾,水利部海河水利委员会纪检组组长、监察局局长、党组成员,中国水利文协水文化研究会会长,中华水文化专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水利作家协会副主席。)

猜你喜欢

水神崇拜信仰
与信仰同行
信仰之光
探讨《聊斋志异》中的水神信仰
古蜀国的宗教崇拜
我崇拜的那条“龙”
论信仰
铁的信仰
西夏天崇拜研究
古埃及人的圣甲虫崇拜
京杭大运河沿线的“水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