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周乐教与宋代理学诗教美育思想的融通
2016-02-03梁媛媛陕西师范大学音乐学院陕西西安710119
北方音乐 2016年10期
梁媛媛( 陕西师范大学音乐学院,陕西 西安 710119)
西周乐教与宋代理学诗教美育思想的融通
梁媛媛
( 陕西师范大学音乐学院,陕西 西安 710119)
【摘要】西周礼乐制度是治理社会的一种制度,在礼乐制下的音乐教育注重人内心的协和,提倡“游于艺,成于乐”,在具体的诗、乐、舞一体的教育过程中提高学生人文素养。宋代理学思想家有复兴先秦文化的倾向,在推行整体教育中采用诗教的方式,也使用诗、乐、舞三位一体的教育形式,对学生进行美感和道德的熏陶,是一种基于美感和人文的教育。由于宋代学者对先秦诗乐结合形式的复兴,所以在宋代理学家推行的诗教中,可以找到西周礼乐的影子,是一种继承和发展,而这种诗教体现的对人本身关注的美育精神依然值得今天的美育教育借鉴。
【关键词】西周礼乐;诗乐舞结合;宋代理学
一、西周乐教基本特征及其审美教育目的
西周时期,一整套完整的礼乐教育管理运行体系形成,这时的音乐教育以礼乐教育为主体,周公制礼作乐,倡导乐教,开古代礼乐教化之先河。《左传·文公十八年》中记载:“先君周公制《周礼》,曰:则以观德,德以处事,事以度功,功以食民。”可见礼乐教化着眼于个体道德、人格修养两方面,以道德伦理教育为礼乐教化的主要目的。总体看来,国学教育有一整套完整和相互关联的管理机制。西周乐教的内容主要分为三部分:1)以乐德教国子:中、和、袛、庸、孝、友。乐德体现在具体的音乐实践行为以及审美过程中,比如规定了严格的音乐等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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