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协会的经济法特征及中外比较
2016-02-02王笑晨
法制博览 2016年14期
王笑晨
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公证处,辽宁 营口 115007
行业协会的经济法特征及中外比较
王笑晨
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公证处,辽宁营口115007
摘要:近几十年,行业协会作为提供行业服务的非官方社会中介组织而大量涌现。行业协会是具有中介性、非营利性、自律性等特征的中介组织,与西方各国的行业协会有很大不同。
关键词:经济法;行业协会;特征;中外比较
一、行业协会的特征
(一)行业协会是非营利性组织
它的根本目的就是要实现某一行业的共同的利益。尽管这部分利益推动着行业协会的不断发展,但是其自身不是以营利为目标的,更不被允许其有以营利为目标的实体单位。要不然的话,行业协会就会和会员形成竞争关系,这样也就让行业协会的公信力度大幅度的降低。同时,参与到行业协会的一般都是行业的精英,拥有者非常全面的资源和信息,这样其就有了很好的权威性,进而对社会公共利益予以关注并形成影响,发挥更大的促进市场竞争的作用。
(二)行业协会不仅属于自律性组织还是自治性的组织
想要组建行业协会第一步就是要有自身的协会章程,章程形成以后,就会有效力,来对全体的会员以及以后的参与人员进行约束和管制,这就是行业协会的自律性;行业协会的自治性主要表现在组织方面和资产方面。行业协会按照法定的程序成立,是一个独立法人单位,其不会依靠任何单位或者实体,享有独立的权力和应尽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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