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清朝对藏“因俗而治、从俗从宜”的立法原则体现*
2016-02-02黄洁
法制博览 2016年14期
黄 洁
西藏大学政法学院,西藏 拉萨 850000
试论清朝对藏“因俗而治、从俗从宜”的立法原则体现*
黄洁
西藏大学政法学院,西藏拉萨850000
摘要:随着各民族地方与中央政权联系的加强,许多少数民族的传统习惯甚至被纳入到中央和地方法律中来,对处理民族事务并调整各民族之间的民族关系的立法活动也趋于系统化。其中,清政府为治藏而进行的各种立法,在数量和内容上都达到了对藏民族立法的巅峰,是当时西藏地方法制发展的突出标志。清朝中央政府在治藏过程中制定了许多有西藏特色且行之有效的法律制度,在此基础上不断进行形成总结,并探索出了一系列的治藏经验。本文拟就清朝对治理西藏地方采用“因俗而治、从俗从宜”的立法原则作一浅显探讨。
关键词:清朝;因俗而治;从俗从宜;立法原则
一、清朝入关前后对藏“因俗而治、从俗从宜”立法原则的体现
“因俗而治、从俗从宜”的民族政策是我国历代封建君主治理西、北等少数民族地区的一种传统边疆治理模式。清朝作为中国历史上最后一个中央集权的封建王朝,浩土无疆,包举宇内,民族众多,民族文化博大精深。针对边疆少数民族地区,清朝统治者善用民族立法的方式进行治理,尤其是西藏这样特殊的地区。在清朝入关之前,统治者努尔哈赤和皇太极就极其擅于因地设法、因时定制,在蒙古漠南、漠北征服的过程中就积累了不少统治少数民族的经验。入关后,清政权十分重视历代中央政权治理边疆的经验教训,并从中深刻地认识到,要想治理好西藏地方,惟有羁縻远人,虔诚信仰藏传佛教,礼遇大喇嘛和尊崇藏传佛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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