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梵漢本根本說一切有部律典詞語選釋*

2016-02-01陳明

欧亚学刊 2016年2期

陳 明

本文從梵漢本根本說一切有部律典中,選取了“賜處分”、“見風”等十五個詞語,以梵漢對勘的方法進行比較研究,揭示相關詞語的涵義,爲編輯中古佛經詞語詞典提供實證的語料。

一、賜處分:梵語動詞anu-√jñā-,“允許、同意”

例1:[皮]子白父言:“若如是者,當賜處分,我應入海採寶。”(T23, p.1049 b)①爲義淨譯《根本說一切有部毘奈耶皮革事》的簡稱,下同。T23, p.1049 b 表示《大正新修大藏經》第23 冊,第1049 頁中欄,下同。

[梵]sa kathayati / tāta yady evaṃ paṇyam ādāya deśāntaraṃ gacchāmi /②N. Dutt, ed.Gilgit Мапиsсriрt, vol. III: Мūlаsаrvāstivādаviпауаvаstи, part IV, Calcutta 1950 (Delhi 1984), p.163.

例2:[皮]子便三請,復白父言:“願賜處分,放我入海。”(T23, p.1049 b)

[梵]sa kathayati / tātānujānīhi māṃ gacchāmi paṇyam ādāya deśāntaram iti /③Ibid., p.163.

按:“賜處分”僅見於《皮革事》(Саrта-vаstи)的譯文中,例句1 中的“當賜處分”,梵本中並無對應語。例句2 中的“願賜處分”,所對應的梵語爲ānujānīhi,是動詞原形anu-√jñā-(“允許、同意”)的現在時、祈願語氣、中間語態、第二人稱、單數形式。“當”與“願”是對此動詞的祈願語氣的表述。例句1 中的paṇyam ādāya,義爲“做生意,從事貿易”。deśāntaraṃ gacchāmi,義爲“我去另一個國家(或地區)”。例句1 中的“入海採寶”相當於一個固定的套語,實際上,譯者在翻譯時,將“去另一個國家(或地區)做生意/從事貿易”,譯成了通俗易懂的“入海採寶”。

在中土文獻中,“處分”有“處置、吩咐”的意思。①方一新、王雲路:《中古漢語讀本》(修訂本),上海教育出版社2006 年版,第250 頁。比如,《舊唐書》卷49:“伏望聖慈早賜處分,一依舊法,不用新條。”《冊府元龜》卷329:“如蒙允許,乞内賜處分,奉勑令崔恊兼判。”又,《白氏長庆集》卷59:“伏望讀臣此狀一二十遍斷其可否,速賜處分,臣不勝負憂,待罪懇迫,兢惶之至,謹奏。”可見,該詞多用於臣下呈送給皇帝的上奏文書,《皮革事》中雖不是臣下對皇帝的上奏,却也是晚輩(子)對長輩(父)所言,符合“下”對“上”的語境,不過,其意義與中土文獻存在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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