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的困境与出路
——以H省检察机关的数据为样本
2016-02-01杨玉晓
法制博览 2016年29期
杨玉晓
河南省周口市人民检察院,河南 周口 466000
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的困境与出路
——以H省检察机关的数据为样本
杨玉晓
河南省周口市人民检察院,河南 周口 466000
人民监督员制度作为回应“谁来监督监督者”的重要举措,检察机关、法学界甚至全社会都对其寄予很大希望。然而,人民监督员制度作为一项中国特色的监督制度,其改革不可能一触而就。2015年启动的这次改革,在人员选任程序以及运行机制等方面仍然存在“致命的缺陷”,这些缺陷已将这一制度置于“生死存亡”的十字路口,改革的必由之路是明确制度合法性、完善人员选任、保障当事人的参与权、强化监督意见的法律拘束力。
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困境;出路
一、引言
检察机关办理的自侦案件,检察机关既是案件的侦查者又是法律监督者,很明显,这两个角色是冲突的,“谁来监督监督者”自然成了法律界长期质疑的话题。2003年,最高检下发文件要求探索建立人民监督员制度。①如今这项制度已经运行了13年,在运行中产生的诸多问题,广遭学者病垢,呼吁改革的声音一直不断。2015年2月国家启动了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②2016年7月27日,最高检与司法部联合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对全国推开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作出部署安排。至此,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在我国全面铺开。笔者经过深入的调研认为:目前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在成绩斐然的背后恰恰走到了一个“十字路口”:要么只做表面文章或是小修小补走向没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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