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浅析
2016-02-01商建波
法制博览 2016年29期
商建波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江苏 常州 213000
版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浅析
商建波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江苏 常州 213000
本文从版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的定义、历史渊源为出发点,对美国版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的历史进程、适用条件、惩罚性赔偿金的计算模式三部分内容展开研究,分析美国版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的具体法律规定,最后对比我国版权侵权领域惩罚性赔偿制度的立法现状,对我国版权侵权中惩罚性赔偿制度的适用条件和赔偿金的确定提出相关建议。
惩罚性赔偿;版权侵权;赔偿金;定率原则;定额原则
版权侵权损害赔偿是我国版权制度构建中的重要问题之一,其适用原则理论上一致存在补偿性与惩罚性之争,我国版权侵权损害赔偿采用的是补偿性赔偿,但在版权日渐重要,侵权行为日趋猖獗的情况下,应当适当适用惩罚性赔偿。虽然我国理论界一直不承认惩罚性赔偿在民法领域的适用,但是无论从惩罚性赔偿的产生还是现代侵权法的发展,甚至从社会公平正义角度来看,惩罚性赔偿都有其存在的学理基础,版权侵权的特殊性更为其在版权侵权领域的适用奠定了结实的制度根基。
我国《著作权法》修改草案中已经引入了惩罚性赔偿概念,但并未对该制度做明确的规定。下文将参照美国版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的适用条件和赔偿金的确定模式,为我国版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的构建,提供参考性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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