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为中心视野下瑕疵证据完善的公诉应对*
2016-02-01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检察院课题组
法制博览 2016年29期
关键词:程序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检察院课题组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检察院,重庆 401147
审判为中心视野下瑕疵证据完善的公诉应对*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检察院课题组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检察院,重庆 401147
全面贯彻证据裁判原则是当前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的必然要求,是侦查监督、审查起诉环节对所办理的案件,无论是事实还是证据经得起法律的检验的应有之意。目前对于无论是刑诉法还是相关司法解释对有关瑕疵证据的概念及其补正的规定并没有详细规定,对补正规则并也规定的较为原则。无论在实践中,还是在制度层面,对瑕疵证据的转化主体、方式及程序予以进一步明确以适应审判为中心的理念。公诉部门作为运用证据指控犯罪的重要部门,需要在具体操作层面,对瑕疵证据完善带来的挑战作出有效应对。
瑕疵证据;公诉工作;审判为中心
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下称《决定》)明确提出要“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而全面贯彻证据裁判规则,则是贯彻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的必然要求。全面证据裁判原则要求对证据要严格依法收集、固定、保存、审查和运用,还要进一步完善证人、鉴定人出庭相关制度,能够使庭审在对案件事实的认定、判决中发挥关键性作用。简而言之,以审判为中心就是要求用证据说话。已经实施的新《刑事诉讼法》将“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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