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两种道德思维模式
2016-02-01甘绍平
伦理学研究 2016年4期
关键词:智慧
甘绍平
论两种道德思维模式
甘绍平
人们的道德思维可以说是遵循着伦理理性和伦理智慧两种模式进行的。所谓伦理理性,是指每一位行为主体在日常的社会交往中,都应该合乎道德地行动。而人们之所以要用道德来规约自己的行为,目的在于使自己和他人的利益与需求都能够得到保障与满足。从这个意义上讲,道德与理性处于合一的状态。所谓伦理智慧,是指行为主体在面临道德困境和伦理悖论的时候,为了寻获道德的或者比较道德的解答,所采取的所有选择、权衡、谋略、处置、协调等实践活动。一句话,伦理智慧体现为一种寻求道德目标的权衡能力。如果说伦理理性是在实践道德、践行道德的话,那么就可以说伦理智慧是在寻找道德、追寻道德。伦理理性以道德真理为导向,伦理智慧则是以道德共识为依归。
道德思维;伦理理性;伦理智慧;理性;道德共识
实践理性是实践哲学中的一个重要的基本概念。在西方哲学史上,不同的哲学传统与流派对实践理性这一概念却有着不同的理解。在康德那里,实践理性就是道德性,即纯粹的、先验的道德意识。在经验主义那里,实践理性是指实用意义上的谋略,即人的理智为了某个目的在手段和方法上的应用能力。以后出现了韦伯的对价值合理性与目的合理性(即工具理性)两个概念的区分,这两个概念实质上就是对上述有关实践理性的两种理解的某种概括:价值合理性不过是康德意义上的实践理性的另一种表述,而目的合理性则是经验主义意义上的实践理性的另一种表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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