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刑法解释之限度*西南民族大学研究生创新型科研项目资助(CX2016SP23)。
2016-02-01杨逸
法制博览 2016年23期
杨 逸
西南民族大学法学院,四川 成都 610041
浅析刑法解释之限度*西南民族大学研究生创新型科研项目资助(CX2016SP23)。
杨逸
西南民族大学法学院,四川成都610041
摘要:刑法解释是刑法适用的基本途径。刑法解释应当遵循罪刑法定原则。刑法解释不能超越文义,也不能入罪重刑,亦不能违反总体法秩序。刑法解释所能达到的具体、客观的高度,也就是刑法解释应被局限在哪些范畴内,被称为是刑法解释的限度。现在关于对刑法解释限度的主流学说包括有以下三个:犯罪定型说、法文语义说和国民预测可能性说。
关键词:刑法解释限度;国民预测可能性;法文语义;犯罪定型
一、刑法解释限度的内涵
刑法解释限度具有哪些内涵?首先,刑法解释限度内涵的首要要素就是内在规范性。那么如何看待内在规范性?这要求我们必须站在法律法规的角度上,去根究解释限度。即是要在不能违背罪刑法定原则的条件之下,对刑法自身的规范进行解释,一旦逾越罪刑法定原则的界限去解释,势必会造成国家刑罚权的恣意发动,人权和社会利益便得不到有效的保障,而这些可以通过遵循罪刑法定原则得到有效限制。其次,客观性也是一个重要要素。客观性要求在探求刑法解释限度之时必须站在客观的立场上,而非主观的立场上。刑法解释限度之所以会具有客观性,是因为刑法中罪刑法定这一原则,这一原则要求在客观的立场下限制国家恣意发动刑罚权从而保障国民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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