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安乐死的合法化研究*西南民族大学研究生创新型科研项目资助(CX2016SP21)。
2016-02-01郑佳琪
法制博览 2016年23期
郑佳琪
西南民族大学法学院,四川 成都 610041
中国安乐死的合法化研究*西南民族大学研究生创新型科研项目资助(CX2016SP21)。
郑佳琪
西南民族大学法学院,四川成都610041
摘要:安乐死虽然在国外的某些国家已经合法化了,但在世界上对安乐死的合法化问题目前还没有比较统一的认识,安乐死这个问题在全世界一直都是一个争论很大的概念,其实在我国社会各界关于安乐死是否能合法化这个议题也争论不休。2015年1月安徽发生的一起关于安乐死的新闻引起了我对安乐死问题的关注,安乐死的合法化问题值得探讨。安乐死从违法性的角度来看它并不符合故意杀人罪的构成要件,更不可能符合其它罪行的犯罪特征,同时将其合法化也符合我国的立法条件,但从程序上我们要对其实行严格限制,特别针对安乐死实施的程序更需要我们的具体完善。目前我国社会经济迅猛发展,科研技术特别是医疗技术也得到很大提高,法制逐渐完善和健全,这对安乐死的合法化提供了条件。
关键词:安乐死;合法化;执行程序
一、安乐死的概念
什么是安乐死·我们只有了解了安乐死的实质意义才有资格倡导将其合法化。“安乐死”这个概念最初来源于希腊文,意味着“快乐”无痛苦的死去。《中国大百科全书·法学卷》中的观点,把安乐死解释为:“面对那些身患无法医治的绝症并具有濒临现实存在的死亡危险的病人,在经过患者同意或者患者提出申请,基于患者真实意思的表达,可以采用一些医学措施使患者提前结束自己生命,使其避免被病痛无休止的折磨,减少其难以承受的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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