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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秸秆资源化综合利用的法律对策研究

2016-02-01魏巍

法制博览 2016年23期

魏 巍

武汉大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研究所,湖北 武汉 430072



我国秸秆资源化综合利用的法律对策研究

魏巍

武汉大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研究所,湖北武汉430072

摘要:我国秸秆问题的立法经历了从明令禁焚到综合利用的转变。然而,对于秸秆的综合利用,我国并没有法规、政策和规章制度对其进行具体规定。秸秆焚烧和弃置造成的大气污染问题,应依据我国秸秆资源的现状,反思我国法律解决秸秆焚烧问题,从而构建我国法律制度层面的秸秆资源化综合利用体系。

关键词:秸秆资源;综合利用;法律规制

一、引言

我国农民对作物秸秆的利用有着优久的历史,由于长期的农业生产水平低,秸秆数量少,大部分都被当作燃料使用。随着我国农业生产现代化水平的不断提高和农业生产技术的迅速发展,秸秆开始出现了大量剩余,秸秆焚烧问题日益严重,成为大气中颗粒物的主要贡献源。①我国是秸秆产量大国,合理利用秸秆资源,既涉及整个农业生态系统中的可持续发展问题,又涉及农民生活系统中的家居温暖和大气清洁状况,是实现中国农业和农村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和改善我国大气状况的必然要求。②

二、我国秸秆综合利用立法的缺陷和地方立法的发展

在法律层面,我国的《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九条、《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二十条第二款、《循环经济促进法》第三十四条、《农业法》第六十五条第二款和最新修订的《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十六、七十七条等法律条文都作出了关于秸秆禁止燃烧、禁止随意处置和综合利用的原则性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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