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清真食品立法
——建立体系化的清真食品法律规范
2016-02-01徐杰
法制博览 2016年27期
徐 杰
西北政法大学,陕西 西安 710063
论清真食品立法
——建立体系化的清真食品法律规范
徐杰
西北政法大学,陕西西安710063
随着清真食品在全国普及,清真食品行业监管日益严重。清真食品涉及民族问题,处理不好会引发民族矛盾。我国现在并没有统一的《清真食品管理法》,各地方立法也各自为政,相互矛盾。考虑到清真食品行业现状,我国急需建立一套由中央到地方,体系完善,协调配合的清真食品法律规范。
清真食品;清真食品管理条例;立法法
一、清真食品概述
(一)清真食品概念
清真食品,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清真食品管理条例》第二条规定“本规定所称清真食品,是指按照回族等有清真饮食习惯的少数民族生活习惯生产、加工、储运、销售(以下简称生产、经营)的食品。”①
(二)清真食品发展
清真食品最早是随伊斯兰教在唐高宗永徽二年(651年)传入中国,那时大食国“始遣使朝贡”,中西两大国开始了正式政治性往来②。伊斯兰教将饮食提高为教义律条。所以清真食品是伊斯兰教的显著特征。有史料记载——“不食猪狗驴马等肉,不拜国王父母之尊,不信鬼神,祀天而已。”③
清真食品传入中国后,不断与中国本土饮食相融合,形成了新特色。改革开放后,我国人口流动加速,少数民族人口的散居化分布趋势日渐加剧。信奉伊斯兰教的少数民族人口也在全国范围内流动。带动了清真食品的传播和发展。
(三)清真不真
在清真食品发展的同时,出现的问题也越来越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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