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媒体环境下的言论自由与司法独立
——以新媒体对司法审判为视角
2016-02-01李建军
法制博览 2016年24期
李建军
陕西广播电视大学,陕西 西安 710068
新媒体环境下的言论自由与司法独立
——以新媒体对司法审判为视角
李建军
陕西广播电视大学,陕西西安710068
摘要:现代互联网技术的迅速发展,催生出与传统媒体截然不同的传播媒介——新媒体,它以内容的丰富化、形式的多元化、互动的民众化为特点,成为了新型的传播渠道,各种海量的信息通过新媒体在网络得到迅速的传播,各种声音在网络新媒体上唱响,如果不将新媒体的言论自由限定在法律的框架之中,势必会给我们司法部门的审判工作带来前所未有的挑战。对此,我们必须慎之又慎,在对新媒体对司法审判的影响进行研究分析的视角下,构建新媒体与司法的良性互动关系。
关键词:新媒体;司法审判;法律;言论自由
一、引言
在人类社会中,言论自由被崇尚为人类最高、梦寐以求的追求和目标,正因为如此,言论自由也成为了人类宪法权利的重要组成部分。现在,人类进入了互联网信息时代,却也必须遵循言论自由不得逾越相应的法律规制的普遍原则,言论自由本身并无什么过错,但是必须有其产生的前提,即:以不侵犯群体和个体的尊严、不引起社会矛盾、不引发社会的安全稳定、不对国家法制和社会秩序造成危害。言论自由是在法律许可下的权利,当它触碰了法律的红线,则不再拥有自由的权利。新媒体之下,微博、BBS论坛、微信、手机移动终端等,进入了人们的寻常生活,对于言论自由权利的施展也随之应用到了网络之上,网络的快速、便捷性特点使言论信息呈现活跃的流动态势,使公民的言论自由权利得到了充分的伸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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