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战争适用战争法的困境探讨
2016-02-01章洁
法制博览 2016年24期
章 洁
华中师范大学,湖北 武汉 430079
网络战争适用战争法的困境探讨
章洁
华中师范大学,湖北武汉430079
摘要:近年来,网络攻击事件频繁发生。虽然还未出现国际法意义上的网络战争,但其破坏性后果不容小觑。面对网络战争这一新型战争形式,具备滞后性的传统战争法存在适用困境,其基本原则包括禁止使用武力原则与合法自卫原则、区分原则与比例原则、中立原则和维护中立国利益等面临适用困境。由此,本文分析并提供了解决该问题的两条思路:其一是调整现有国际法规范,即对传统战争法进行解释与调整;其二是制定新的国际法规范以适应新的需求。
关键词:网络战争;网络攻击;国际法
1993年,美国人伦费尔特与阿尔奎拉在《网络战要来了》一文中首次提出了“网络战争”,并指出“网络战争”是“为干扰、破坏敌方网络信息系统,并保证己方网络信息系统的正常运行而采取的一系列网络攻防行动”,是“二十一世纪的闪电战”。①其实,网络战争是一种国家之间为获取军事利益而通过干预、入侵、破坏他国信息系统甚至交通、金融等其他系统而达到与使用传统动能武器相同破坏性后果的新型战争形式。
作为全球军事信息化革命的核心成分的网络战争,与传统战争存在着实质的差别。其一,武器性质不同,传统战争使用动能武器而依靠爆炸达成破坏目的;而网络战争中所使用的信息武器则是通过入侵、干预或操控敌对方信息系统而达破坏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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