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PR视角下我国律师权利的人权保障研究
2016-02-01程曼
法制博览 2016年19期
程 曼
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北京 100081
UPR视角下我国律师权利的人权保障研究
程曼
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北京100081
摘要:律师是维护当事人合法权利的重要方式,更是检验一国公正司法程度的重要标准,也是国际人权社会关注的重点。因此,本文拟参照中国第二次接受联合国人权理事会UPR情况,总结我国在完善律师权利方面做出的成就以及存在的问题,并对此提出律师权利完善的建议以促进律师权利的完善。
关键词:UPR;律师权利;人权保障
普遍定期审议制度(Universal Periodical Review,UPR)作为联合国人权监督机制的新发展,其基于成员国互信合作的方式,对一国人权状况进行审议,并通过建议的方式促进一国人权的发展。我国已于2009年以及2013年两次接受联合国人权理事会UPR审查,国际人权机构、非政府组织以及世界各国对于中国的人权发展给与了关注与赞赏,并对中国目前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建议。律师作为公民权保障的重要措施,自然受到了国际人权社会的广泛关注。律师权利的保障,不仅是一国公正司法发展所需,更是我国加强与国际人权社会联系与对话的重要方面。
一、UPR视角下我国律师权利保障取得的成绩
中国在接受第二轮UPR时,系统详细的介绍了我国当前人权发展取得的成绩,并在公民权项目下介绍了我国在保障律师权利方面所作出的努力。
国家报告中提到,我国修订的《律师法》进一步保障律师在诉讼中的权利,包括会见权、阅卷权、调查取证权和辩护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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