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妨害公务案件多发应引起重视
2016-01-31孟晓芳
职工法律天地·上半月 2016年14期
关键词:程序
孟晓芳
(101400 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检察院 北京)
我区妨害公务案件多发应引起重视
孟晓芳
(101400 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检察院 北京)
2012年以来,我院共受理涉嫌妨害公务罪审查逮捕案件38 件45人,其中2015年一季度受理妨害公务类案件5件6人,与去年同期相比(2件2人),受案数上长了150%。该类案件具有较大的社会危险性且案件数量逐年增长。上述妨害公务行为对我区执行公务人员的人身安全和法治建设造成了侵害,应引起高度重视。
一、妨害公务案件的特点
1.为逃避检查,驾车顶撞、拖拽民警案件多发
2013年至今,在处理违章或酒驾检查过程中发生的妨害公务案件5件5人,其中因逃避酒驾处罚2件2人,规避违章处罚3件3人。在我区,此类案件属于妨害公务犯罪的新型案件,涉案犯罪嫌疑人为逃避处罚,明知自己的加速逃跑行为会造成执法民警受伤,仍实施加速顶撞、拖拽民警的行为,而放任危害结果的发生,是对民警生命安全的无视,情节特别恶劣,具有严重社会危险性。
2.派出所民警作为受害主体比重大
2012年至今,在处理警情过程中发生的妨害公务案件18件22人,占受理总人数的48.89%。此类案件中多因犯罪嫌疑人酒后争执或者寻衅滋事等事由,派出所民警出警后,行为人情绪多较亢奋、激动,不容易被说服或控制,对民警的劝阻或者强制带走等管制行为产生对抗心理,实施撕扯警服,谩骂、推搡、抓挠民警等阻碍执法的暴力行为,对派出所民警造成侵害。
3.部分案件刑罚处罚较轻……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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