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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权委托代理理论视角下的干群矛盾

2016-01-29靳凤林

桂海论丛 2015年6期

靳凤林

摘要:现代公共权力委托代理理论认为,国家和政府的公共权力源自于人民的授予和认可,因此,一旦国家或政府违背公意破坏了人民和国家原初订立的社会契约,人民就有权推翻它,这种主权在民的思想彻底颠覆了封建时代主权在君和君权神授的政治理念。然而,现代政治实践证明,由于公共权力委托人和代理人都是理性人,都要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一旦出现激励失灵和约束失灵现象,就必然导致干群关系的矛盾激化。

关键词:公共权力;委托代理;干群矛盾

中图分类号:B03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1494(2015)06-0016-04

自文艺复兴和启蒙运动以来,伴随中世纪基督教“君权神授”观念的瓦解,“主权在民”的思想被人们广泛接受,马克思主义政治伦理学作为近现代政治文明的继承和发扬光大者,在唯物史观基础上提出了“人民群众是创造历史的真正动力”的观点,进而形成了“从群众来,到群众中去”的工作方法。笔者在此试图以马克思主义的群众观点为指导,充分借鉴西方近现代公共权力委托代理理论的分析框架,就当代中国权力阶层与劳动阶层利益冲突的深层诱因予以仔细剖析。

一、公共权力委托代理理论的制度安排

人类为了生存和发展必须通过彼此合作和共同行动组成群体性社会组织,公共权力则源自于社会公众的授予和认可,它是社会公共利益的代表,是一种具有合法性和普遍性的强制权力。公共权力的具体行使者是各种形式的政府,政府代表国家表示意志、发布命令和处理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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