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模猪场如何建立有效的防疫制度
2016-01-27吴跃元湖南省桃江县武潭镇动物防疫站413400
吴跃元 (湖南省桃江县武潭镇动物防疫站 413400)
李建春 (湖南省桃江县畜牧水产局 413400)李治 (湖南省桃江县三堂街镇动物防疫站 413400)
规模猪场如何建立有效的防疫制度
吴跃元 (湖南省桃江县武潭镇动物防疫站 413400)
李建春 (湖南省桃江县畜牧水产局 413400)李治 (湖南省桃江县三堂街镇动物防疫站 413400)
近年来,规模化养殖已成为生猪生产的主力军。但由于生产工艺不合理、饲养密度过大、引种频繁、防疫制度不健全致使许多规模化养猪场疾病防控越来越难,严重影响养猪效益。疫病风险与市场风险、环保风险一道成为制约规模养猪发展的瓶颈。笔者结合生产实际,就养殖场防疫制度的建立方面谈一些粗浅的看法。
1 免疫制度
1.1 制定免疫程序
根据猪场猪群实际情况,考虑邻近地区疫病流行状况,制定猪场免疫程序,坚持常年免疫,做到应免尽免,不留空档。
1.2 遵守操作规范
按要求更换注射针头,并做好各项消毒工作,防止人为传播疫病,同时做好注射人员的防护工作。
1.3 加强疫苗管理
疫苗的购入要遵守有关生物制品经营管理规定,使用合法渠道的合格疫苗,并按要求做好疫苗的运输和保管工作,保证疫苗质量。
1.4 建立免疫档案
对生猪实行免疫后,必须加施免疫标识 (耳标),填写好免疫档案。
2 消毒制度
2.1 设置消毒池
场区出入口处设置与门同宽,长4m、深0.3m以上的消毒池,各养殖栋舍出入口设置消毒池或者消毒垫,并保证有效的消毒液。
2.2 设置消毒室
生产区门口应有更衣消毒室,进入场区应更衣、换鞋后进行消毒,非工作人员尽量避免进入猪场。
2.3 定期消毒
场区内每周消毒1~2次,猪舍内每周至少消毒1次,饲槽、饮水器应每天清洗1次,每周消毒清洗1次,场区周围及场内污水池、排粪坑、下水道出口,每周消毒1次。每批生猪出栏时,要彻底清除粪便,用高压水枪冲洗干净,待舍内凉干后进行喷雾消毒或熏蒸消毒。猪舍空闲1周后方可再进猪。
2.4 消毒药的选择
选用对人和动物安全,没有残留毒性、对设备没有破坏性的消毒剂,消毒药应定期轮换使用。
3 检疫申报制度
3.1 检疫申请
养殖场饲养的生猪在离开养殖场时,应提前3d(种用、乳用提前15d),向当地的动物检疫申报点申报检疫。
3.2 检疫证明
养殖场饲养的生猪须经检疫人员检疫合格后,并取得 《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方可出场。
3.3 引种申请检疫
跨省引进种猪及其精液的,应当向省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请办理审批手续,到达输入地后,向县动物检疫申报点进行报验。
3.4 运输工具清洁
运输生猪的车辆装载前和卸载后应清洗和消毒。
4 疫病监测制度
4.1 定期检测
积极配合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定期对生猪疫病、抗体水平进行监测、检测和预警。
4.2 传染病、寄生虫检测
有条件的猪场应建立兽医诊断室,便于对传染病和寄生虫病进行监测。
4.3 尽量做到自繁自养
从外地引进场内的猪只,要严格进行检疫。要在隔离猪舍饲养和观察至少3周,确认无病后,方可并入生产群。
4.4 日常巡查
每天早、晚巡视猪舍,发现异常猪只,应将其剔出,送隔离舍观察、诊断和处理。死亡猪只要进行剖检作出明确诊断。
4.5 建立档案
建立详细的疾病检查、诊断、治疗、处理等记录,以了解疫病动态。
5 疫情报告制度
5.1 接受监督、指导
接受县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监督和指导。
5.2 及时汇报疫情
发现疑似重大动物疫病时,要立即采取隔离病畜、消毒等措施,并立即向当地畜牧兽医部门报告。
5.3 积极配合疫病传播
一旦确诊为重大动物疫病时,要配合畜牧兽医等部门采取控制扑灭措施,并无害化处理病死猪,彻底清理、消毒,场内人员、物品不得外出。
5.4 准确汇报疫情
对于重大动物疫情,不得瞒报、迟报或谎报。
6 无害化处理制度
6.1 具有无害化处理设备
规模养殖场要具有与养殖规模相适应的无害化处理设备。一般中小规模猪场应配套建设化尸井或化尸池。
6.2 无害化处理场所要求
采取深埋无害化处理的场所应远离居民区、水源、泄洪区和交通要道,防止动物疫病传播。
6.3 粪污处理方式
猪粪、污水等排泄物应经沼气池无害化处理。
6.4 废物处理原则
养殖场的生猪发生疫病死亡时,必须坚持 “五不一处理”原则:不宰杀、不买卖、不贩运、不丢弃、不食用,进行彻底的无害化处理。对污染的饲料、排泄物和杂物等喷洒消毒剂后与尸体共同处理。
6.5 准确记录
对病死猪进行无害化处理时,要做好记录,并对处理结果负责。
吴跃元 (1979.10-),男,大专,助理兽医师,从事动物防疫和养殖技术推广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