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药品批发企业GSP认证检查缺陷项目分析
2016-01-27杨牧由东李乐
中国药业 2016年12期
杨牧,由东,李乐
(辽宁省药品认证中心,辽宁沈阳110003)
辽宁省药品批发企业GSP认证检查缺陷项目分析
杨牧,由东,李乐
(辽宁省药品认证中心,辽宁沈阳110003)
目的分析药品批发企业《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简称GSP)认证现场检查结果,指出常见问题,为今后制订有针对性的监管措施提供技术参考。方法统计辽宁省215家药品批发企业GSP认证现场检查中发现的缺陷项目,并分析存在的主要问题。结果共发现缺陷项目1 596项,其中主要缺陷28项,一般缺陷1 568项。缺陷比例较高的项目为设施与设备、人员与培训、储存与养护、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结论通过分析药品批发企业在实施GSP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可为进一步巩固GSP认证的阶段性效果、保障药品在流通环节的质量、促进企业的健康发展提供参考。
药品经营企业;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缺陷项目;改进措施
2013年1月22日,卫生部发布了《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1](卫生部令第90号,以下简称GSP),自2013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笔者汇总了辽宁省目前已完成GSP认证现场检查工作的215家药品批发企业的相关资料,并分析了检查中发现的缺陷项目,现报道如下。
1 规范要求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指导原则》[2]于2014年2月25日正式颁布,其作为GSP规范的配套文件,是药品GSP认证现场检查的评定标准。其中,规定批发企业检查项目共258项,包括严重缺陷项目(**)6项,主要缺陷项目(*)107项,一般缺陷项目145项。
2 现场检查发现的缺陷项目
在对215家批发企业进行的GSP认证现场检查中,共发现缺陷项目1 596项,其中28项为主要缺陷,1 568项为一般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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