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争议解决机制之我见
2016-01-27吴健
科学中国人 2016年33期
吴 健
江苏省启东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管理处
社会保险争议解决机制之我见
吴 健
江苏省启东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管理处
高效、完善的社会保险争议解决机制不仅对我国公民基本权益的实现、社会的和谐稳定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其还是衡量我国法律法规健全程度的关键性标志。虽然现如今我国已相继颁布一系列法律法规用于解决社会保险的争议问题,但在社会保险争议解决机制的建设方面,还存在一定的缺陷和不足之处,仍需各界人士的共同努力,以建立高效、完善的社会保险争议解决机制。
社会保险争议;解决机制;现存问题;解决策略
所谓社会保险争议,其指的是当社会保险关系发生变更时,在社会保险主体双方之间发生的、基于权利的实现、义务的履行而产生的有关参保双方基本利益的矛盾或纠纷,其具有争议主体较多、争议内容较为复杂、争议性质较为多元等特点。而所谓社会保险争议解决机制,其指的是用于解决具有社会保险争议的,其主体双方之间利益纠纷的方法或制度的总称,主要包括诉讼解决机制和非诉讼解决机制两种形式,其中前者主要由民事诉讼和相关行政程序组成,而后者则主要由协商、调解、仲裁和行政复议等程序组成。而本文则将主要从社会保险争议解决机制的现存问题与解决策略两方面进行阐述,希望能为相关行业带来一定的帮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