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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文本:对孟德斯鸠“地理环境决定论”的再认识

2016-01-23金欣欣

中州大学学报 2016年2期
关键词:孟德斯鸠决定论气候

金欣欣

(南京大学 文学院,南京 210023;商务印书馆 汉语编辑中心,北京 100710)



回到文本:对孟德斯鸠“地理环境决定论”的再认识

金欣欣

(南京大学 文学院,南京 210023;商务印书馆 汉语编辑中心,北京 100710)

法国18世纪著名思想家孟德斯鸠撰写的《论法的精神》被誉为影响人类社会发展进程的学术名著。在这部书中,孟德斯鸠关于地理环境对法律、政治等的影响的学说,对后世的哲学、法学、政治学、经济学、地理学等学科产生了深刻的影响。学术界一般把孟德斯鸠的这一学说称之为“地理环境决定论”,即认为地理环境决定社会性质和社会发展的理论。本文从《论法的精神》的相关论述出发,对孟德斯鸠这一学说的性质和评价问题做了探讨。

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地理环境决定论

孟德斯鸠是法国18世纪著名的思想家,他于1748年出版的《论法的精神》被誉为“影响人类社会发展进程的学术名著”,“作为人类进步传统的重要组成部分载入史册,成为人类宝贵的文化遗产之一”。[1]1

《论法的精神》有许多著名的理论与观点,其中关于地理环境对法律、政治等的影响的学说(以下简称“地理学说”),对后世的哲学、法学、政治学、经济学、地理学等学科产生了深刻的影响。

对于孟德斯鸠的地理学说,学术界称之为“地理环境决定论”。对他的观点,学术界有赞成的,有批评的,也有部分赞成、部分批评的,可谓褒贬不一。对此,笔者拟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重新回到文本,从归纳整理孟德斯鸠在《论法的精神》的相关论述入手,具体探讨孟德斯鸠对这一学说所阐发的观点,同时谈谈一己之见。不妥之处,敬请各位专家学者指教。

一、关于地理环境决定论的基本情况和总体评价

所谓地理环境决定论,是指“认为地理环境决定社会性质和社会发展的理论”[2]112。这一理论的思想萌芽在东西方均有悠久的历史。宋正海先生对这一理论的渊源做了研究,他指出:在中国,早在春秋时期,《管子》中就有这样的思想。在西方,古希腊时期的希罗多德、希波克拉底、柏拉图、亚里士多德,16世纪以来法国的博丹、孟德斯鸠,德国的黑格尔、拉采尔,俄国的普列汉诺夫,美国的辛普尔(森普尔),英国的麦金德,德国的哈兴额(哈辛格),乃至现代的一些西方学者等等,均在这一理论上有所发展。[3]1-4

马克思主义理论对地理环境决定论是持否定态度的。吴倬先生主编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导论》指出:“地理环境决定论的错误就在于,它片面夸大了地理环境的作用,把地理环境看做是社会发展的决定力量。这种理论只看到地理环境给人类社会实践和生活提供了自然条件,却看不到这些自然条件的发现、利用取决于一定社会的生产发展水平;这种理论只看到人类被动适应自然条件的客观性,却看不到人类主动适应自然、改造自然的主体能动性,看不到人类改造自然的能力、保持地理环境生态平衡的能力也在不断增长。这种理论只注意到地理环境差异给不同的民族和国家带来的差异,却看不到或无法解释地理环境相同的民族和国家为何社会制度不同或经济发展水平不同的事实。”[4]257马克思主义理论对地理环境决定论是辩证地看待的。这部书同时指出:“唯物史观否定地理环境决定论,决不意味着要否认地理环境对人类社会生存和发展的客观作用,而是强调不要片面地夸大这种作用。”[4]257对于这一评价,笔者是十分赞同的。

二、关于孟德斯鸠地理学说的基本观点

(一)《论法的精神》的性质

《论法的精神》是一部什么性质的著作,这是首先需要关注的。孟德斯鸠说:“法律应该与国家的自然状态产生联系;与气候的冷、热、温和宜人相关;还与土壤的品质、位置和面积有关;法律与诸如农夫、猎人或者牧民等各种人民的生活方式息息相关。法律必须与政体所能承受的自由度相适应;还要以居民的宗教、性格、财富、人口、贸易风俗以及言谈举止发生关系。最终,法律条款之间也有内在的关系;它们各自都有自己的渊源所在,其中包含立法者的主旨以及制定法律所产生的基础性秩序的关联。应该通过这些所有的观点仔细考察法律。这便是我力图在这部著作里阐述的各种观点的目的。我将对所有的关系进行研究。这些关系和观点的综合便构成了所谓‘法的精神’。”[1]12有学者把《论法的精神》的主题概括为:“阐述法的精神——揭示各种社会现象、自然现象自身的性质、状态及其对法律的影响作用。”[5]9-10

孟德斯鸠认为,法律与包括气候、土壤、生活方式等在内的自然界和人类社会的许许多多因素相关,他力图研究法律与各种因素之间的关系,以此探求法律的本质。这部书所探讨的问题,都是从法律出发的,所得结论也是回到法律问题上来的。他的关于自然环境对人及相关政治、法律的影响的论述,出发点也是为了研究法律。从撰写初衷上看,孟德斯鸠没有打算在《论法的精神》这部书中论证地理环境决定社会性质和社会发展的观点。从下文可以看到,孟德斯鸠在第14-18章讨论相关问题的时候,也没有持“地理环境决定社会性质和社会发展”的观点。以下略作讨论。

(二)《论法的精神》的地理学说探讨了哪些内容

这部书第三卷第14-18章集中阐述了孟德斯鸠的地理学说,篇目为:第14章“法律和气候类型的关系”;第15章“民事奴隶制法律和气候类型的关系”;第16章“家庭奴隶制的法律与气候类型的关系”;第17章“政治奴役的法律与气候类型的关系”;第18章“土壤性质与法律的关系”。有学者把以上内容概括为三点[5]20-21:第一,气候条件对法律的影响作用;第二,国家的地理条件对法律的影响和作用;第三,人们的谋生方式对法律的影响和作用。

从这5章的行文布局安排看,孟德斯鸠是从气候与土壤两个角度展开讨论的。其中,关于气候与法律关系的问题,第14章是总论,第15-17章是分论。孟德斯鸠把法律分为民事奴隶制的法律、家庭奴隶制的法律、政治奴役的法律。现对相关内容概述如下。

1.总论:自然环境对人的性格和情感等是有影响的

孟德斯鸠在第14章第1节“概述”中做了如下的说明:“如果人的性格和内心感情真正因不同的气候而产生极大差异的话,那么法律就应当与这些感情和性格的差异有联系。”[1]265这段话是总论性质的文字。这部书这5章的撰写目的,是因为自然环境对人的性格和情感等是有影响的,需要做深入研究。

2.论气候对法律、政治等方面的影响

(1)对人的生理的影响

第14章第2节“人在各种不同气候条件下有什么差异”从生理角度讨论了气候对人的影响,认为寒冷气候会让人“有更充沛的精力”,“心脏的跳动更有力量”,“有较强的自信心”即“有较大的勇气”。“炎热地带的人民就像老人一样胆怯;寒冷地区的民族就像青年一样勇敢。”“你会在北方的气候条件下发现那里人民很少有什么邪恶,而是有道德、待人诚恳坦率。当你走近南方国家的时候,你会感觉到自己远离了道德的界线。”“在气候温暖的国家,你会看到那里的人举止风度、道德风尚时好时坏,很不稳定。因为气候变化不定,就不能使他们的行为保持不变。气候有时可能极度炎热,使身体完全丧失力量。这种软弱无力的状况会影响到人的精神;丧失好奇心和进取精神,缺乏感情,一切嗜好都变得消极被动,懒惰在那里成了幸福,这种对心灵的撞伤比多数的惩罚还要难以忍受。奴役的压力可以承受,但是精神动力不可没有,因为这种动力是人类行为所不可缺少的。”[1]265-269以上是孟德斯鸠认为的气候对人的生理的影响,这一基本观点是孟德斯鸠关于这一学说的论证基础。

(2)对人的心理与性格的影响

第14章第3节,第17章第2、3节都有论述。孟德斯鸠认为,严寒气候使人变得勇敢,炎热气候使人变得懦弱。他说,由于气候的原因,某些南方人性格懦弱,但有丰富的想象力[1]269;北方人比南方人勇敢,“热带地区的民族怯懦而使这些民族沦为奴隶,而寒冷地带的民族的勇敢使他们保持自己的自由。这是自然的原因所产生的后果”[1]314-315;亚洲由于严寒地区与炎热地区相邻,没有温带,所以是强国与弱国的对峙,欧洲有广阔的温带,所以是强国之间的对峙[1]316。

(3)对法律的影响

第一,针对气候特点制定的法律

第14章第10、11、15节,第15章第7节都有论述。比如,孟德斯鸠认为,由于气候对人的身心都有影响,一些国家和地区的某些法律,其实是根据这个因素制定的。他举例说:“在炎热的国家,血液中的水分因流汗而大大减少,因此需要同类的液体来补充,所以人们乐于饮水。烈性酒会使水分渗出后留下的血球凝固。”所以会有禁止饮酒的法律。“在寒冷的国家,血液中的水分很少因流汗排出,因此在血液里积存有大量水分。所以人们可以饮用烈酒而不致使血球凝固。由于人体内存有大量的水,烈性酒可以促进血液的循环,所以烈性酒对于这些地区的人也许是适宜的。”[1]273

第二,由于没有针对气候特点制定法律带来的弊端

第14章第6、7节都有论述。他举例说:“种田是人类最主要的劳动。气候越使人类难以忍受而逃避这种劳动时,这个国家的宗教和法律便越要鼓励人们从事这种劳动。印度的法律规定土地归君主,这就破坏了私人所有权的思想体系,加剧了气候的不良影响,也就是助长了天生的懒惰性。”[1]271

第三,从气候角度解释法律的制定原因

第14章第14节、第16章5、9节有论述,如:“古时的日耳曼人,居住在一种使他们的感情极为镇定的气候里。他们的法律只规定看得见的东西,并没有别的什么想象的东西。……当一个日耳曼民族迁居西班牙的时候,那里的气候要求有许多其他法律。”[1]278

第四,气候对立法者的要求

第14章第3、5节都有论述。比如,他在讨论“某些南方人性格上的矛盾”时指出:“这种气候下的人民比欧洲人更需要明智的立法者。”[1]269

(4)对婚姻制度及相关现象的影响

第16章第2、4、11、15节都有论述。他指出:“一妻制的法律,从欧洲和亚洲的情况相比,它更适合于欧洲气候条件下的人的身体状况。”[1]301-302而“在炎热的气候环境下,人们的需求不多,抚养妻子儿女的费用也较少,所以能娶多个妻子。”[1]302

(5)对道德的影响

第16章第10、12、13节都有论述。他在讨论“东方的道德原则”时指出:“在那里我们可以看到气候的弊端到了相当严重的程度,如果予以自由放纵,将会带来社会秩序的混乱。”[1]307

3.论土壤及生活方式对法律和政治等方面的影响

(1)对政治的影响

第17章第6节,第18章第5、19节都有论述。他指出,“亚洲的奴役与欧洲的自由的又一个自然原因”是,“在亚洲,人们总是看到有大的帝国存在,而在欧洲从来没有过这种大的帝国。这是因为亚洲有大的平原。亚洲由海洋分割成较大的板块,而且由于它比较偏南,所以水源容易枯竭,山脉积雪较少,而且河流不够大,不能给人形成障碍。因此,在亚洲就必须始终实行专制统治。”“在欧洲,自然划分形成一些不太大的国家,在这些国家中,依法治国与护卫国家不是矛盾的,相反,依法治国十分有利于护卫国家。如果没有法律,这个国家就会衰落下去,并会落后于其他国家。”[1]319

(2)对法律的影响

第18章第1、2、6、8、12、20节都有论述。比如,他认为土壤性质对法律有影响:“一个地方良好的土地,就会使人产生对它的依赖。……因此,专制君主政体常常出现在富饶地区,而土地贫瘠地区则为共和政体。这有时候就成了一种补偿。”[1]321

(3)对人的心理的影响

他在第18章第4节指出:“土地贫瘠使人灵巧、朴素、耐劳、勇敢和善于打仗。……土地肥沃、生活富裕则使人变得怠惰以及一定程度的贪生怕死。”[1]323

三、关于孟德斯鸠地理学说的评价问题

(一)孟德斯鸠的地理学说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地理环境决定论”

上文归纳整理了孟德斯鸠地理学说的主要观点。由此可以看出,孟德斯鸠的地理学说主要是论述自然环境和生存方式对人的生理、心理、性格、道德观念、婚姻制度、法律、政治等方面的影响,至于“地理环境决定社会性质和社会发展”这样的论述,书中未涉及。正如曹诗图先生所说:“孟德斯鸠并非地理环境决定论者”,“孟氏在该书第14~19章有关法律与气候、土壤的性质的关系的大量论述中,他只是强调了气候、土壤分别作为一种地理要素对人的生理、心理及生活方式产生一定影响,并由此对法律精神产生一定的制约作用,并没有表达地理环境对人类社会发展起决定作用的观点。即使他在强调地理环境中的气候、土壤等要素对人的生理、心理、生活方式乃至法律精神的影响时,大多地方的论述比较客观,措辞也较有分寸。”[6]17所以,不能仅由于孟德斯鸠论述了气候、土壤等对人和人类社会的一些影响,就忽略孟德斯鸠在《论法的精神》中所持的基本论点和观点。

当然,孟德斯鸠的少量文字会给人以“地理环境决定论”者的印象。比如上文所引第17章第6节:“在亚洲,人们总是看到有大的帝国存在,而在欧洲从来没有过这种大的帝国。这是因为亚洲有大的平原。……因此,在亚洲就必须始终实行专制统治。”“在欧洲,自然划分形成一些不太大的国家。”[1]319孟德斯鸠的这段表述是从自然环境角度来探讨亚洲、欧洲政体不同的成因,“大的帝国”在18世纪的亚洲是客观现实,他只是从现象推论他认为合理的形成原因。所以,他的上述观点,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地理环境决定论”。

孟德斯鸠有一个论点十分著名,他在第19章第14节中说:“气候的影响是一切影响中最强有力的影响。”①人们往往以此作为孟德斯鸠是地理环境决定论者的依据。但是,对这句话还要具体分析。

宋正海、曹诗图等学者已注意到,孟德斯鸠在《论法的精神》正文前的《著者的几点说明》中特别说明:“我有一个惟恐人们不赞同的请求。那就是请读者们对一部二十年的著作不要浏览片刻就得出结论;应该对整部书,并非书中的只言片语给予赞扬或谴责。如果人们愿意寻找作者的意图,只能在著作的总体意图中寻找和发现它。”[1]2由于《论法的精神》涉及资料极其丰富,孟德斯鸠在出版这部著作前,已担心他的一些论述会被人们以偏概全,特意做了如上声明。所以,对《论法的精神》关于地理学说的文字,要做整体把握。不能因为孟德斯鸠说过“气候的影响是一切影响中最强有力的影响”②这样的话,就把孟德斯鸠视为现代观念中的“地理环境决定论”者。

(二)如何看待孟德斯鸠对气候等因素的论述

孟德斯鸠确实很看重气候的影响和作用,甚至认为这种影响是根深蒂固的,但他并不认为是决定性的作用。他在一些问题的探讨过程中,也不是处处从气候角度观察问题、得出结论。以下举几例说明:

1.第19章第4节“一般精神”:“人类受多种事物的支配:气候、宗教、法律、执政准则、典范、风俗、习惯。结果就由此形成了一般精神。”这是他的基本观点。但是,他同时又说:“在每一个民族中,在这些因素中如果某一种表现突出,那么其他因素将会作出同样程度的让步。大自然和气候几乎仅仅支配着未开化的人。中国人受习惯的支配。日本人则受法律的压制。从前,风俗为拉栖弟梦人带来活力。执政的准则和古老的风俗使罗马蒸蒸日上。”[1]347显然,他是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

2.第15章总共有19节,从第15章的标题看是讨论法律与气候的关系的,但实际上明确涉及气候的文字仅有第7节这一处。当然,在第15章中,孟德斯鸠在谈论国家、民族、种族的时候,隐含了他在第14章所讨论的气候的影响力的观点。但是,在读第15章时,可以看到孟德斯鸠不是处处从气候角度论述问题。

3.第17章第1节“政治奴役”:“我们从下边将会看到,政治奴役与民事和家庭奴役一样不取决于气候的类型。”[1]314这也可以证明孟德斯鸠没有单纯从气候角度看待问题。

4.第17章第3节“亚洲的气候”:“俄罗斯的贵族曾被一位君主降到被奴役的地位,但是他们常常流露出不堪忍受的神色,这种表现在南方的气候环境下是看不到的。我们不是已经看到俄罗斯曾在几天之中建立起贵族政体了吗?北方还有一个王国,已经失去了统治权,不过我们相信气候,这个王国不是无可挽回地永远失去政权。”[1]317这个例证的末句说,由于这个失去统治权的王国是位于北方的,所以孟德斯鸠从他一贯的气候影响人的性格、勇气的角度认为,以北方人的性格特点,他们是不会服输的,他们很有可能卷土重来。显然这只是孟德斯鸠基于他的气候观点的一种猜测和预计,他并没有认为必然如此。

总之,孟德斯鸠认为,气候对人的影响力确实是很大的,但他没有认为气候是唯一影响人的因素,也不认为气候的影响力对人类社会的性质和发展起决定作用。

(三)孟德斯鸠所论述的气候、土壤等对人的影响,真的是缺乏根据吗?

有学者在评价孟德斯鸠的地理学说时,曾举反证说:“人是社会动物。共居山林之中,村庄中的山民与寺庙里自小出家的和尚气质性格不会相同;同处大海之滨,以打鱼为生的渔民与海滨城镇中的工匠气质性格也互有差异。”“人们的某种气质性格的形成,关键在于参加了在其所处的地理环境中形成的某种具体的物质生产活动以及在此基础上形成的社会政治、精神生活,才和地理环境发生了联系,受到地理环境的影响。”[7]13

笔者认为,孟德斯鸠所讨论的气候、土壤带给人的影响,并不是一概指18世纪世界各国的情况,很多时候讨论的都是距18世纪年代久远的情况。所以,他的不少叙述,史实都是久远的历史。即使他着眼于18世纪,有不少情况也是在讨论当时一些处在未开化阶段的民族,乃至最初进入文明时代的民族的情况。换句话说,这类情况,从时间上说是孟德斯鸠生活年代的事例;从人类发展阶段说,仍然属于人类社会最初的发展阶段。所以,不能以现阶段的一些事例否定孟德斯鸠的这一观点的合理性。以下分三方面讨论:

1.孟德斯鸠对未开化民族的讨论

第19章4节:“人类受多种事物的支配:气候、宗教、法律、执政准则、典范、风俗、习惯。结果就由此形成了一般精神。”“在每一个民族中,在这些因素中如果某一种表现突出,那么其他因素将会作出同样程度的让步。大自然和气候几乎仅仅支配着未开化人。”[1]347

“大自然和气候几乎仅仅支配着未开化人”这句话,是很值得重视的。它说明在孟德斯鸠的心目中,气候、土壤等地理环境对人类的影响,是有一个限定条件的。

所谓“开化”,《现代汉语词典》(第6版)注释为:“由原始的状态进入文明的状态。”[8]719所以“未开化”指未进入文明社会这一发展阶段。这里的“未开化”是指史前时代的所有未开化民族,还是指18世纪孟德斯鸠所看到的一些未开化民族乃至部落呢?孟德斯鸠没有说明。但是我们可以从这部书在其他地方提及的“未开化”大致得出结论。请看以下两例:

(1)第18章第9节“美洲的土地”:“美洲之所以有那么多未开化的民族,就是因为那里的土地出产许多作物和果实,供人食用。如果妇女们在茅舍周围种一小块土地,很快就会长出玉米。男子靠狩猎和捕鱼,生活就可以过得很富裕。另外食草动物如牛、水牛等的繁殖情况好于食肉畜生。”[1]326

(2)第18章第11节“未开化民族和蛮族”:未开化民族“是分散的小民族,由于某种特殊原因而不能联合起来。”“未开化人一般是猎人。”“这种情况在亚洲的北部会看得很清楚。西伯利亚的民族不懂得过群体生活,因为如果过群体生活就无法维持生计。”[1]327

从以上两例看,“未开化”应该是指18世纪的一些未开化的民族或者部落。尽管这是孟德斯鸠生活的年代,但从人类进化发展的进程看,它相当于一般民族的远古时期,而不是18世纪的法国、中国,更不能以当代中国的情况来反证孟德斯鸠的观点之谬。所以,孟德斯鸠正是在说明,大自然和气候对于人类的影响,主要是指从蒙昧走向文明这样一个发展阶段。

2.孟德斯鸠对远古历史的讨论

孟德斯鸠在论述大自然和气候对人类的影响时,所举的很多例证,都是历史久远的年代的事情,乃至远古时期的例证。以下略举几例:

(1)第14章第4节“东方国家的宗教、风俗、习惯和法律永久不变的原因”:“由于器官的纤弱使东方人能从外界接受最强烈的印象。身体的懒惰自然与思想上的懒惰联系在一起。身体的懒惰使思想上不能有任何动作、任何努力、任何争论。因此,你就会从中懂得,思想上一旦接受了某种印象,就不能再改变了。所以东方今天的法律、风俗、习惯,甚至那些无关紧要的习惯,如衣服的样式和一千年前没有什么两样。”[1]270

这是讨论一千年前的东方法律和习俗。

(2)第17章第7节“非洲与美洲”:“美洲遭到破坏,欧洲和非洲民族往那里派遣移民,增加了那里的人口。所以今天的美洲几乎表现不出它自己的特性。但是,据我们所了解到的它的古代历史,与我们的主张是非常一致的。”[1]320

这是讨论美洲的古代情况。

(3)第18章第3节“最适合于耕种的地方”:“这些气候宜人的地方,曾由于其他民族的移居而变得人烟稀少,而对所发生的悲剧我们并不了解。亚里士多德说:‘从一些古迹来看,萨地尼亚好像是希腊的殖民地,从前这里很富裕。……因为迦太基人统治了这里,把一切适合于养育人类的东西都破坏了……’萨地尼亚在亚里士多德时代未能复兴,直到今天亦然如故。”[1]322-323

这是讨论古希腊时期的历史。

(4)第18章第6节“人类用智慧建起家园”,提到了中国古代治理洪水及相关事情。

(5)第18章第7节“人类的劳动成果”,提到波斯人的历史:“波斯人统治亚洲的时候规定,凡是把泉水引导不曾有水灌溉过的地方的人,可以五代享受这种利益。当时有许多溪涧从托吕斯山流下来,波斯人不惜任何代价把水引来。今天这些河水灌溉着农田与花园,人们却不知道它们的发源地。”[1]325

这是讨论古代波斯的历史。

(6)第18章第24节“法兰克国王的婚姻”:“不会耕种土地的民族的婚姻很不稳定。他们通常有好几个妻子。塔西佗说:‘在所有的蛮族中,几乎只有日耳曼人以一妻为满足。不过也有例外,也有人有几个老婆,那并不是因为他们放荡,而是因为他们身份的高贵。’这就说明黎明时代的国王妻室众多的原因。”[1]339

黎明时代是与人类蒙昧时期相对的发展阶段。第18章第31节“黎明时代神职人员的权利”也是讨论这个阶段的历史。

由此可见,孟德斯鸠在讨论自然环境对人类的影响时,很多时候是立足于年代久远的历史乃至远古的史实。“思想上一旦接受了某种印象,就不能再改变了。所以东方今天的法律、风俗、习惯,甚至那些无关紧要的习惯,如衣服的样式和一千年前没有什么两样。”这一表述尤其值得我们注意。这表明,孟德斯鸠事实上是认为,自然环境对人类的影响,往往是发生在人类社会的最初发展阶段,但是这种影响是深刻的,往往延续了上千年。这应该是他的地理学说的立论基础之一。

3.人类正在逐步把大自然的影响减少到最低的程度

如上文所引述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是承认地理环境对人类社会生存和发展的客观作用的,只是强调不能片面夸大这种作用。[4]257中国在大跃进时期的一些违反客观发展规律、破坏自然生态环境的做法,比如围湖造田、毁林造田等等行为,显然是来自观念上的错误。但是,从另一方面说,随着人类科学技术的进步、文明程度的提高,大自然对人类的影响程度确实在逐步降低。

唐代诗人王勃的著名诗句“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在交通落后的古代,显然是充满想象力和乐观向上精神的名句。但是,在高铁技术迅猛发展的当代中国,“天涯若比邻”几乎成了客观现实。对于21世纪出生的中国人来说,“朝辞白帝彩云间,千里江陵一日还”所体现的迅疾和欢愉,“挥手自兹去,萧萧班马鸣”所体现的离别惆怅,都很难再深切体会到。2016年2月11日《齐鲁网》报道了这样一个新闻《4年没回家过年,淄博男子火车站长跪不起,磕头泪别父母!》:一位在北京打工、妻儿都在北京生活的中年男子,曾经有4年没有陪远在山东淄博的父母过年。他在今年春节后返京时,在火车站面对前来送行的父母“长跪不起,磕头泪别”。尽管有许多人被感动,但更多的人则提出这种质疑:“感动但不点赞,淄博—北京高铁三小时车程,四年有多少个三小时?”这则新闻如果放在20世纪70年代,估计不会有人对中年男子的孝心提出质疑。同样道理,如果把《论法的精神》谈到的气候、土壤对人类的影响等描述,用现代的情况作为反证,显然也是不妥当的。

(四)孟德斯鸠地理学说的积极意义

1.政治意义

侯鸿勋先生指出:孟德斯鸠地理学说的提出,原因之一是“基于反封建专制主义的需要,孟德斯鸠才到自然界中去寻找那些对立法者(君王)的思想行动和整个社会生活进程起决定性影响的客观原因”[9]102。这一观点是公允的。

2.学术价值

孟德斯鸠的地理学说涉及多种学科,本文拟讨论以下两个方面。

(1)气候对人的生理以及心理的影响

对这个问题,可以从以下两方面讨论:

第一,在第14章第2节,孟德斯鸠探讨了气候对人的生理的影响;在第14章第3节,又探讨了对人的心理的影响。事实上,他的结论与人类代代相传沿袭下来的、南北方民族在性格、体质乃至心理上的差异的观点是大体相同的。气候对人的心理、生理的影响本来就是既模糊又复杂的,有些还是难以琢磨的,但却有必要研究。他力图做出说明,其勇于探索的精神值得肯定。但是,生命科学是一门实验科学,他的规律总结需要立足于现代科技手段,立足于现代心理学、医学实验等。可是,在18世纪中叶的任何一个国家,显然都不具备这样的条件和能力。孟德斯鸠虽然是博学的学者,但是他更侧重于法学、哲学、历史学的研究。他以有限的医学、生理学、心理学知识,更由于处在18世纪这样的研究水平上,在很少借助于实验仪器、没有实验数据的条件下,试图研究气候对人的生理、心理的影响,所以一些论述显然不够准确,有时不免牵强附会,甚至有唯心主义色彩。但这是问题的一个方面。

第二,孟德斯鸠地理学说的很多论述,是有道理的。就中国的情况来说,他的很多论述在中国历史上均可找到实例。以下先略举数例:

A.黄河中下游地区成为中华文明的发源地之一,与其地理、气候等条件显然是分不开的。

B.大禹治水的传说,反映了华夏民族的先民们与洪水等恶劣的自然灾害抗争,改造自然、适应自然、与大自然和谐相处的历史进程。

C.从中国最早的文献之一《诗经》所反映的与北方民族猃狁的战争,到六国长城、秦代长城的修建,汉代抗击匈奴,南北朝时期北朝政权的建立,唐代反击突厥战争,宋代与北方少数民族战争,明代修建万里长城等等,都说明了来自北方民族的威胁和战争。

D.第18章第3节:“任何民族总想离开坏的地方去寻找好的地方,而不是离开好的地方去寻找坏的地方。这是很自然的。因此,受侵略的地方大多数是自然条件好的地方。而且这里由于接踵而来的侵略和蹂躏,使最美好的地方变得人烟稀少,而北方那些可怕的地方却有人居住,原因就在于那里几乎不能居住。”[1]322-323公元前2世纪以前原本在河西走廊一带游牧的月氏人,由于受匈奴的侵扰,远迁至伊犁河流域等地(尽管那里的自然环境不是恶劣的);北魏时期见于史籍的中国古代东北民族室韦族,有一种观点认为,其族源是春秋时期以前原本居住在中原地区的“豕韦”的北迁居民。

E.西域楼兰国曾经兴盛一时,但是后来城址却被废弃。尽管被废弃的原因有很多,但是缺水却是最根本的原因。北魏郦道元《水经注》就有这一记载,兹不引述。

F.第17章第8节:“对于一个大国的君主来说,为他的帝国选好首都是很重要的。如果他把首都设在南方,那么就有失去北方的危险。如果他定都北方,就很容易保住南方。我说的并不是特殊情况。”[1]320

明成祖为加强北部边防力量迁都北京,正与以上论述相符合;

G.第18章第11节:未开化民族“是分散的小民族,由于某种特殊原因而不能联合起来”。“未开化人一般是猎人。”“这种情况在亚洲的北部会看得很清楚。西伯利亚的民族不懂得过群体生活,因为如果过群体生活就无法维持生计。”[1]327

《新唐书·北狄传》对室韦做了这样的描述:“小或千户,大数千户,滨散川谷,逐水草而处,不税敛。每弋猎即相啸聚,事毕去,不相臣制,故虽猛悍喜战,而卒不能为强国。”这与孟德斯鸠的上述观点也是符合的。

总之,从宏观角度上说,包括气候、土壤等在内的自然环境对人的生理、心理的影响,对民族的兴旺和强盛与否的影响,甚至对于某些法律内容的有与无、政体的形式等等,都是有深刻、悠远却又是无形的影响的。对于这些,《论法的精神》都做了近似于普遍规律的描述。这些描述不是专门针对中国的,但是却与中国的不少历史相符,这不能不说是孟德斯鸠地理学说的可取之处。事实上,对于这类“此中有真意,欲辨已忘言”式的大自然对人和人类社会的影响与规律,即使是在现在,有些也很有“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意味,是很难做出准确描述的。这显然也是孟德斯鸠地理学说的积极意义和科学价值的一个体现。

(五)孟德斯鸠的地理学说是如何成为地理环境决定论的代表的

宋正海先生对地理环境决定论的发展脉络做了研究,上文曾引述了大致线索。

在古希腊时代,亚里士多德是这一学说的总结者。他指出:“居住在寒冷地带和欧洲的民族虽然具有大无畏的精神,但是缺乏智慧和技术,因此他们虽然保持着相对的独立,但没有政治组织能为,不能统治其他民族。亚洲民族虽然十分聪明,但缺乏勇敢的精神,因此他们永远处于从属和被奴役的地位。但是居住在他们之间的希腊民族,性格具有两者的共同优点,具有勇敢的精神,也有智慧。至今它是独立的,并且最能够统治其他民族。如果它能够形成一个国家,就能够统治世界。”[10]2

16世纪以来,欧洲较早研究这一理论的学者博丹,相信地理环境对民族差异有决定性影响。他认为,“人们由于居住的自然环境不同,性格和心态也发生很大差异,并以贫瘠山区与富裕峡谷为例,认为艰苦地区更能使人们变得勤劳,而安逸地区则使人们变得懒惰。”[11]16

从地理环境决定论的发展脉络来看,孟德斯鸠的观点与亚里士多德等人是一脉相承的,如果用孟德斯鸠的地理学说与亚里士多德和博丹的理论相比,他的论述显然更为系统,有独到、深刻的观点。同时,他又开启了后代学者对这一问题的研究,有承上启下的作用。所以,尽管孟德斯鸠的地理学说与后来的地理环境决定论观点有很大不同,尽管詹姆斯的《地理学思想史》认为孟德斯鸠“是一个或然论者,而不是一个环境决定论者”[12]128,但由于孟德斯鸠的地理学说是欧洲16世纪以来最早系统研究这一理论的学者,后世的地理环境决定论思想也是由孟德斯鸠的理论生发出来的,人们仍然把他视作地理环境决定论的代表人物。

四、结束语

以上从文本角度,对孟德斯鸠在《论法的精神》中关于地理学说的相关论述做了归纳和评论,同时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做了一些探讨。笔者认为,地理环境决定论作为一门学说,其观点是不正确的,如马克思主义理论所批评的那样。但是从西方地理环境决定论的来龙去脉看,具体到孟德斯鸠的观点,其地理学说只是地理环境决定论发展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孟德斯鸠不算是现代意义上的地理环境决定论者。他的一些观点,即使在现在看来也是有积极意义的。至于他论述的一些现在看来言之成理、但是学术界还没有给出科学证明的问题,比如气候是如何对人的生理、心理产生影响的,等等,这些也是值得进一步探讨的。

注释:

①这是商务印书馆出版的张雁深先生译本的译文,学术界一般都这样引用。从法文版原版翻译的、孙立坚先生等的译本第353页译为:“气候的影响在各种影响中居于首位。”二者显然有些区别。

②曹诗图先生《孟德斯鸠并非地理环境决定论者》认为:人们误会了《论法的精神》中“气候的影响是一切影响中最强有力的影响”这句话的本意:“我们查阅原著,可以清楚地见到孟氏在书中的这一论述仅仅是指俄国一个国家的风俗而言,而不是泛指人类社会。”(第18页)笔者认为,这是曹先生的误解。孟德斯鸠认为:“法律是由立法者创立的特殊和严密的制度。而道德和礼仪则是一个民族的一般制度。因此,要改变这些风俗和礼仪就不能通过法律去改变它们,否则就显得过分专横。最好是用别的道德和礼仪来改变。”孟德斯鸠接着举了俄国彼得大帝在变革风俗和礼仪方面的事例。他说:“它所以使变革变得容易,是由于当时的风俗与气候无关。这些风俗是由民族的混合和征服战争带来的。彼得大帝是把欧洲的风俗和礼仪传给一个欧洲国家,所以他感到轻而易举,这连他自己也是未曾预料到的。气候的影响在各种影响中居于首位。”(第352-353页)在第347页,孟德斯鸠在排列各种影响人类的因素中,气候也确实是排在第一位的。所以,孟德斯鸠是说,他所介绍的彼得大帝的变革之所以容易,是因为变革涉及的仅仅是风俗和礼仪方面的事情,而这些与气候无关。孟德斯鸠想表达的是,如果涉及与气候有关的变革,那么就不是很容易可以办到的了。

[1]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M].孙立坚,等译.西安:陕西人民出版社,2001.

[2]冯契,主编.外国哲学大辞典[Z].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2008.

[3]宋正海.地理环境决定论的发生发展及其在近现代引起的误解[J].自然辩证法研究,1991(9).

[4]吴倬.马克思主义哲学导论[M].北京:当代中国出版社,2005.

[5]高尚.孟德斯鸠与《论法的精神》[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0.

[6]曹诗图.孟德斯鸠并非地理环境决定论者[J].武汉水利电力大学学报,2000(2).

[7]李学智.“地理环境决定论”:唯心主义还是唯物主义?[J].历史教学,2010(21).

[8]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词典编辑室.现代汉语词典[Z].6版.北京:商务印书馆,2012.

[9]侯鸿勋.《论法的精神》导读[M].成都:四川教育出版社,2002.

[10]陈捷,包庆德.关于地理环境决定论及其反思[J].南京林业大学学报,2014(2).

[11]詹姆斯.地理学思想史[M].李旭旦,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2.

(责任编辑 刘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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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N Xin-xin

(School of Liberal Arts, Nanjing University, Nanjing 210023, China Department of Chinese Language, Commercial Press, Beijing 100710, China)

TheSpiritoftheLawsby Montesquieu in the 18th century in France is considered the academic works influencing the whole human social development. In the book ofTheSpiritoftheLaws, the theory of Environmental Determinism has a great influence in philosophy, law, physics, economy and geography of the following society, which determines social properties and development. In this article, the author discusses the character and questions about evaluation of theory by Montesquieu in respect of its related exposition.

Montesquieu;TheSpiritoftheLaws; environmental determinism

2016-02-15

金欣欣(1965—),男,北京人,南京大学文学院2015级博士研究生,商务印书馆汉语编辑中心编审,主要从事汉语音韵学、辞书学研究。

10.13783/j.cnki.cn41-1275/g4.2016.02.013

B565.24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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