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农村产权交易流转的大平台
2016-01-21黄伟君,叶欣
产权导刊 2015年7期
构建农村产权交易流转的大平台
◎ 黄伟君、叶欣(浙江省丽水市农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丽水323020)
2014年12月30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引导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4]71号)。近年来,随着我国城乡统筹进程的逐步加快,农村劳动力逐渐向城市转移,农村大量资产闲置和“沉睡”。与此同时,随着农村改革的不断深入,很多新型经营主体对闲置的农田、农房、山林等各类农村产权的需求逐渐增加,建立健全信息互通、交易联动、资源共享、开放规范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服务平台势在必行。
1 建设农村产权交易平台的目的和意义
1.1提供交易场所,规范交易行为
通过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平台的建立与完善,引导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业务的健康持续发展,规范农村产权交易行为,使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规范化、市场化,避免暗箱操作,杜绝寻租腐败行为。农民可凭借农村产权交易鉴证书在农村产权完成流转交易后,开展评估、担保、融资等金融配套服务,有利于促进农村产权进场交易,提高交易活跃度。
1.2优化资源配置,激活农村产权
促进农村集体产权进场交易,使农村资源得到集约化的管理和经营,吸引了更多资本向农村流入,进一步提高农村的资源配置与高效利用,优化了城乡资源要素配置,迅速加快我国农业现代化建设与发展的步伐,为农业更强、农民更富、农村更美奠定基础。

1.3维护农民利益,增加农民收入
促使农民财产、农村集体资产的保值增值,维护农民财产性收益,利……p>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