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版权平行进口法律问题
2016-01-19沈定成张馨
出版参考 2015年18期
沈定成+张馨
鉴于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发展,平行进口降低消费者购买成本与促进版权产品流通效益的优势越加明显,而随着网络社交媒体的壮大成熟,版权平行进口已经成为了一个需要各国立法者依据各自利益进行考虑和权衡的重大问题。我国出版业不仅要在发展理念、技术手段上关注平行进口的现实需求,更要做好法律应对方面的准备。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快速发展,国际贸易领域的平行进口(parallel import)现象日益增多,而从某种程度上来说,知识产权领域的平行进口甚至在一些国家被视为一种产业存在。中外学界目前关于平行进口的定义很多,结合国内相关学者的观点,通过研究国内外平行进口案例实践,笔者认为所谓平行进口,应当是指未取得合法授权的进口商,在特定的知识产权产品已经获得进口国法律保护的情况下,从其他国家有该产品合法授权人处购得产品并在进口国销售的行为。
当前我国理论界与实务界在面对版权产品的平行进口问题上都较为棘手,因为它涉及的问题比较多,包括贸易问题与知识产权问题等诸多方面。从贸易买卖的产品性质的角度看,贸易买卖的产品本身是合法产品,而非盗版产品。因此,从这个角度来讲,不应对产品的进口加以禁止;但从知识产权的角度看,平行进口产品可能损害一些独家代理商的权益。因为,享有版权专有权的独家代理商通常享有在某一地域销售的独占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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