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孕很复杂 但必须面对
2016-01-16
看天下 2016年1期
2016年1月1日,修订后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正式实施。此次修订过程中,代孕意外成为焦点,先是在草案中写入“禁止以任何形式实施代孕”,后来又因为争议太大被删除。有人认为这意味着代孕即将合法化,事实上并非如此,连公众大规模讨论这个环节都还没经历,谈何立法允许?
提到代孕,很多人马上会联想到出卖器官,买卖孩子,富人剥削穷人,甚至“找小三”等,总之违背道德伦理,必须禁止。但实际上,事情远不是想象的那样,不夸张地说,代孕可能是我们在社论中讨论过的最复杂的一个问题了。
首先,代孕分很多类型,从收费的角度,可以分为商业的和非商业的;从怀孕手段的角度,可以分为直接性行为和体外人工授精;从胎儿与孕妇的血缘关系的角度,可以分成代孕者供卵和不供卵两种。不同的类型会导致完全不同的道德评价和后果。
再说孩子的归属问题,也有诸多说法:有说谁的基因就是谁的,有说谁分娩就是谁的,有说按协议规定办,有说应该以孩子的利益最大化为标准,这些说法各有其道理。在中国,一旦发生法律纠纷,一般情况下是把抚养权判给分娩者,但这未必符合孩子的最大利益。
人们争议的方向也很多。比如代孕与人格尊严,是不是把人当作工具,把孩子当作商品?比如代孕与人的生育权,我们都承认人有生育权,而代孕作为生育形式的一种,凭什么不被允许?再比如代孕与良善风俗的关系,如此一来,社会认可度如何判断就成为一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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