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形势下区域金融监管与金融稳定问题探讨
2016-01-12王晓东王金芬张杰
西部金融 2015年11期
关键词:金融
王晓东+王金芬+张杰
摘 要:合理的区域金融监管是实现监管资源有效配置和提高兼顾效率的基础,也是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的重要环节,尤其在当前以融资为主要特征的非金融机构快速发展、民间借贷领域融资十分活跃的新形势下,区域金融监管的作用更加凸显。本文以喀什地区为例,在描述喀什金融业发展与金融监管现状的基础上,通过分析金融监管不到位对辖区金融稳定产生的影响,探讨提出了加强区域金融监管的具体政策建议。
关键词:区域金融监管;金融稳定
中图分类号:F830.31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674-0017-2015(11)-0073-03
近几年,随着喀什经济社会和融资需求的快速发展,辖区融资性担保公司、非融资性担保公司、理财公司等为主体的民间借贷机构异军突起,民间融资活动十分活跃,但由于对其监管不到位、监管职责不清晰等问题,该类机构出现超范围经营、涉嫌非法集资等现象较为严重,对辖区金融稳定产生一定影响,区域金融监管问题需进一步探讨。
一、喀什金融业发展与金融监管现状
自2010年国家确定设立喀什经济开发区后,在新一轮对口援疆、集中连片扶贫开发、“一路一带”国家战略等一系列重大历史性发展机遇的推波助澜下,喀什地区正规金融、非正规金融发展势头强劲,金融业务发展的交叉性、创新性日益加剧,对金融监管及监管协调机制带来很大挑战。
(一)正规金融发展迅速,监管机构亟待健全。2010年以来,喀什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数量不断增加,浦发银行、乌鲁木齐市商业银行、广发银行、昆仑银行相继落户喀什,成立二级分行、支行,2015年8月,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喀什分行正式挂牌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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