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年制学前教育师范生教师行为规范教育
2016-01-11李静黄艳兰
湖北函授大学学报 2015年23期
关键词:教育
李静 黄艳兰
[摘要]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五年制学前教育专业抓住学生未成年及人才培养特点,把对幼儿教师行为规范教育与招生工作、入学前教育、日常管理结合起来,“两代师表”一起抓,培养师范生良好的幼儿教师行为规范。
[关键词]五年制学前教育;师范生行为规范;教育
[中图分类号]G64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5918(2015)23-0007-02
教师的行为规范是指教师在从事教育工作中必须遵循的教育指导原则和进行教育活动的基本准则,是教师个人道德情操的反映,是教师师德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幼儿教师的行为规范不仅是教师自身的行为修养,更重要的是对幼儿有很强的示范作用,因此更为重要。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针对五年制师范生这个特殊的群体,抓住从未成年到成年的学习阶段,大力抓师范生的幼儿教师的行为规范教育。
五年制学前教育师范生在入学时还属于未成年人,思想单纯,在行为习惯、学习的主动性等方面也相比同龄人要相对弱些,对职业的选择及规划,特别是职业道德的要求比较模糊。我们针对刚入学的五年制学生的师德认知进行了调查,在收回的227份问卷中有关数据显示:有22.47%的学生选择“学前教育专业出自于家长的意愿”;在回答“您跨入幼专的那一天起,是否已经意识到自己将要成为一名幼儿教师而严格要求自己。”时,有52%的学生选择了否定的答案,在回答“作为未来的幼儿教师,您对幼儿教师的师德要求是否了解”时,有58.15%的学生选择了“知道一点,但是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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