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1合作”新起点首推中期规划蓝图
2016-01-07
航运交易公报 2015年46期

中国国务院总理李克强11月24日在苏州太湖国际会议中心与中东欧16国(阿尔巴尼亚、波黑、保加利亚、克罗地亚、捷克、爱沙尼亚、匈牙利、拉脱维亚、立陶宛、马其顿、黑山、波兰、罗马尼亚、塞尔维亚、斯洛伐克和斯洛文尼亚)领导人共同出席第四次中国—中东欧国家领导人会晤。并出席了“16+1”领导人圆桌会议、第五届中国—中东欧国家经贸论坛开幕式并发表演讲。李克强在发言中表示,中国与中东欧合作开创了中国与欧洲国家合作的新途径。“16+1合作”由小到大、由浅入深,涉及经贸、投资、基础设施、金融、旅游、教育、农业、人文和地方合作等诸多领域,日益丰富和成熟,惠及广大成员国及其民众。“16+1合作”同中欧合作大局同步并举,致力于实现中国、中东欧国家和欧盟三方共赢,走出了一条跨越不同地域、不同制度的国家间务实合作新模式。
李克强提出“1+6合作”框架,即共同致力于构建开放包容、互利共赢的新型伙伴关系的一个目标和六大重点。
第一,落实合作推进路线图。中欧已就“一带一路”建设与欧洲发展规划、国际产能合作与欧洲投资计划、“16+1合作”与中欧合作“三个对接”达成重要共识,为中国与中东欧国家中长期合作奠定了坚实基础。中方愿同16国分享彼此发展机遇,共同推进实施此次会晤发表的《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中期规划》和《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苏州纲要》。第二,对接发展战略,推进互联互通。中东欧国家区位优势明显,双方要加强政策对接,加快建设示范项目。……
登录APP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