桑兰事件中的当事人选择
2016-01-07吴策力
新体育 2016年1期
吴策力
桑兰事件中唯一可以确定的是,有关这场事故的赔偿保险公司早有结论,至少几张照片不足以给桑兰贴上“欺骗”标签。在重大意外险之外,至于其他的官司,纽约南区联邦地方法院和相关法律机构应该比媒体掌握的信息更多。
上世纪90年,牛津大学的一帮闲人试图复原1966年世界杯决赛赫斯特打进的第三球。众所周知,这一球打在横梁上弹到地面,被裁判确认进球有效。尽管FIFA的天条早就确认了英格兰队的成功,但成了此后几十年间球迷争论的谈资。所谓的“复原”,不过是用当时最新的技术重新解读那幕少得可怜的视频资料。他们的“实验”结果为:赫斯特的球其实并没有进。
这些牛津学生自然没有被骂成“内奸”,因为此时就连对手都已经接受了现实。既然从阿维兰热到布拉特都坚持裁判的判罚就是比赛最后结果,甚至连目前最先进的视频技术都不允许采用,这些复原结果仅限于对学生自己的课题有价值。有些英格兰媒体或许认为他们的测算正确,2010年在南非布隆方丹,当英格兰队的兰帕德明显进球被裁判否决时,《卫报》在报道中提到“英格兰在为1966年还债”。
总体上来说,对于1966年世界杯决赛第三球的研究停留在“以理为戏”的阶段。对这个球的争执停留在裁判或视频上,而不是“阴谋论”,毕竟联邦德国队已经在之前的12年创造过伯尔尼奇迹。而且,这种研究的结果不管如何,对球赛、裁判本身没有任何现实意义。
但是,对桑兰事件最新的报道肯定不属于这个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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