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战争时期城市接管与公安保卫工作研究
2016-01-07★
军事历史 2016年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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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7年6月解放战争进入战略反攻阶段后,大批新解放城市的国民党旧警察机构急需接管。这些大中城市反动基础深厚,有一套庞大的警察机构。随着旧警察机构的分崩离析,反动分子和旧警察人员动摇分化,为接管旧警察机构创造了有利条件。但旧警察队伍的情况十分复杂,一些混杂在其中的特务分子和旧警察头子,极力采取各种方式进行抵抗和破坏。经过战争解放的城市,其警察机构也被摧毁,警察头子大多已组织撤退,档案和武器装备遭到破坏或转移,给接管工作造成困难。和平解放和国民党军队宣布起义的城市,警察机构的档案资料、器材装备等未遭到破坏。但由于起义人员内部存在矛盾和斗争,一些特务分子和不甘心失败的反动分子也混杂在起义人员中,采取各种手段进行破坏捣乱,社会治安急需维护和恢复。军队保卫部门除做好军队保卫工作外,还调集和培训大批保卫干部,参与接管新解放城市国民党旧警察机构的工作。当时的接管工作科学、安全、有序,不仅顺利地完成了接管任务,还保证了城市社会管理工作的正常运行。
一、接管的准备工作
1948年11月15日,中共中央下达《关于军事管制问题的指示》,要求:“在新收复的大城市中进行军事管制”,“在大城市中约须三个月至六个月,甚至更长,在小城市约须几个星期或二三个月”。明确规定“军管”的目的和任务是:(一)完全肃清一切残余的敌人和散兵游勇以及任何进行武装抵抗的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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