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清代前期广东内外洋划分与水师职能

2016-01-06王宏斌

红旗文稿 2015年23期

清初,朝廷将沿海水域划归各省管辖。盛京管辖的海域包括辽东半岛三面,北以鸭绿江口与朝鲜比邻,西以山海关老龙头与直隶为界;直隶管辖的海面,分别以老龙头和大河口与盛京、山东为界;山东所辖海面西自大河口,东达成山外洋,南以赣榆县车牛山与江南为界,北以北隍城岛和铁山之间的中线与盛京为界;江南管辖崇明至尽山一带海域,北以赣榆县车牛山、南以大衢山与山东、浙江为界;浙江所辖海面分别以大衢山、沙角山与江南、福建为界;福建管辖的海域包括福建沿海、台湾、澎湖岛屿周围海域,南以巴士海峡与菲律宾为邻,北以沙角山为标志与浙江分界,西南以南澳岛中线与广东为界;广东管辖的海域包括本省大陆海岸和环琼州岛岸的所有海面,东以南澳岛为标志与福建分界,西以亚婆山、亚公山西南洋面为标志与越南分界。

清代前期,官府将接近大陆海岸和岛岸的海域划分成三个部分:一是内洋,这部分海域由于靠近大陆海岸或岛岸,以一些小岛为标志,由沿岸州县和水师官兵共同管辖;二是大洋、深水洋或黑水洋,这部分海域无边无际,“非中土所辖”,类似于现代的公海;三是介于二者之间的一条洋面,清人称其为外洋,这部分海域通常以距离中国海岸、岛岸最远的岛礁为标志,由于超出了文官的管辖能力,主要委派水师官兵来巡阅会哨。本文对照古今地图,依据清代档案和地方文献资料,着重探讨广东划分内外洋准则,并分析其水师职能。……

登录APP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