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与地方审计机关的审计结果执行效率研究
2016-01-06靳思昌
会计之友 2015年23期
【摘 要】 审计独立性是影响审计发现问题、审计披露问题和审计结果执行的重要因素,并逐渐成为大多数理论研究者和实务界人士的共识。实行双向负责制的地方审计机关与实行单向负责制的中央审计机关相比,独立性要差一些。文章采用灰色系统综合评价模型,通过对中央审计机关和地方审计机关的审计结果执行效率实证研究发现,在2002—2011年间,地方审计机关的审计结果综合执行效率比中央审计机关的高,原因可能是地方审计机关发现的违规主要是技术性违规,有利于审计整改落实,而中央审计机关发现的违规主要为制度性违规,相对不利于审计整改落实。
【关键词】 审计独立性; 审计结果执行效率; 免疫系统功能
中图分类号:F23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5937(2015)23-0104-06
一、引言
“审计之所以成为审计,就在于它的独立性。”独立性被视作审计的灵魂,是审计职业生存和发展的基石,也是顺利开展审计工作的基本前提。如果没有独立性,审计就不能获得社会公众的信任,也就失去其赖以存在的社会价值。从我国改革开放之后的审计发展历程来看,无论是注册会计师行业的脱钩改制、会计师事务所的强制轮换、审计服务与非审计服务的分离、审计准则要求的回避制度等,还是审计署从1986年起陆续在全国18个重点城市设立特派办、1998年把派驻中央各部委的双重领导下的派驻审计局改为由审计署垂直领导的派出审计局、2000年起审计署及派出机构的审计经费全部由国家财政单列实行审计经费自理、2000年颁布实施“八不准”规定等一系列改革,都是为了提高审计的独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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