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冀区域治理协调体系的构建
2015-12-30尹金宝毛文瑾河北工业大学天津300000
商业经济研究 2015年25期
■ 尹金宝 毛文瑾(河北工业大学 天津 300000)
京津冀区域作为我国北方最大、现代化程度最高的人口和经济密集区域,是引领北方经济发展、打造我国北方经济中心的战略基地和增长引擎。因此,促进京津冀区域经济一体化不仅是京津冀自身发展的需要,更有利于形成南北均衡的国家宏观经济发展格局,提升国家综合实力和国际竞争力,乃至对全球经济产生巨大而深远的影响。但京津冀区域经济的发展受到行政力量的刚性约束,行政区之间的恶性竞争导致了体制不完善,市场主体动力不足,市场化程度低,民营经济发展滞后,区域市场分割,要素市场不统一;区域内城市功能定位、基础设施、公共事业、产业布局缺乏协调,重复建设严重;生态建设、环境保护的利益冲突较严重;特大型城市与其周边农村发展存在极不协调的二元结构等问题,严重阻碍了京津冀区域一体化的进程。因此,亟需构建京津冀区域治理体系,协调各利益群体关系,整合政府、市场和社会公众力量,共同推进京津冀区域的协调发展。
区域治理的缘起
英语中的“治理(governance)”源于古典拉丁语和古希腊语中的“操舵”一词,原意主要指统治、控制、支配、指导和驾驭之意,长期以来它与统治(government)交叉使用,多用于国家和公共事务管理活动。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西方政治学家和经济学家赋予了治理新的内涵,以与“统治(governing)”和“管理(government)”区别开来。斯托克指出,治理(governance)的概念要比统治宽泛得多:治理不仅考虑统治的制度,而且包括这些制度与市民社会相互作用的过程以及国家和社会相互作用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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