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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人切莫误读沈颢被判刑

2015-12-25

环球时报 2015-12-25
关键词:法庭依法治国舆论

环球时报/2015-12-25/ 第15版面/国际论坛 /作者:单仁平

二十一世纪传媒原总裁沈颢24日上午被判处4年有期徒刑,罪名是敲诈勒索罪、强迫交易罪、职务侵占罪。二十一世纪传媒原财务总监等也被判刑。据报道沈颢不仅接受法庭判决,表示不上诉,还当庭起立向受害企业鞠躬道歉,他在发言中多次哽咽。

沈颢是去年9月被警方带走调查的,当时互联网上为他鸣冤的人不少,质疑对他的抓捕是“打击言论自由”。沈颢曾是南方周末新闻部主任,后成为二十一世纪传媒主将。他曾经说过一些颇具感染力的话,如“总有一种力量让我们泪流满面”“即使新闻死了,也会留下圣徒无数”等等,在市场化媒体圈内广为流传。他是媒体监督力量兴起时代的标志人物之一。

这样一位媒体人因罪获刑让人惋惜,也令人警醒。法庭公布的犯罪事实与他之前的社会形象不太对得上号,但那些事实的确凿又不容怀疑,沈颢对其所受指控的接受程度非常彻底,这尤其引人深思。

中国在快速发展,但社会治理的现代化未能及时跟上,导致了腐败丛生,也让一些非常负面的潜规则得以流行。被卷入者岂止是某些官员,很多拥有某种权力的机构和个人也“沾了腥”,有些严重问题穿透了应有的道德底线,攻克了某些原本被寄予厚望的“堡垒”。

不少媒体机构中有人涉案,从央媒到市场化媒体,都有人吃官司。沈颢的事情之所以受到更多关注,是因为一些自由主义人士从价值观出发,对沈案进行政治质疑。他们习惯性地把沈当成应予保护的“自己人”,把沈被抓说成是“舆论遭打压”的标志事件。

随着案情调查的展开,特别是经法庭审理,情况逐渐明了,沈的认罪悔罪越来越不像是“屈打成招”,针对他的舆论辩护不太站得住脚了。即使这样,仍有少数人认为依法追究沈是“选择性执法”,不肯将对这个案子的审视从价值角度回归到法律角度。

倒是沈颢本人在法庭上的陈述让人在惊讶其这些年“随波逐流”表现的同时,对其反思问题的坚决与诚恳产生几分尊敬。至少从报道的情况看,他的这种态度似乎是最有他之前新闻职业激情影子的地方。

我们所有人都应当实事求是,正视这个世界,也正视自己。我们或许都有些仰视自己的价值观,但法律却是真正的大地和底线。当下的现实社会出现了价值分裂,常有特定群体将特有价值观置于法律之上。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诸多障碍中,这是其中的一个,而且是政治色彩最浓的之一。

自由派人士是表达依法治国愿望颇为强烈的群体,但他们也常常是对司法机关办案质疑最激烈的群体。其中有些质疑被最终证明是积极正面的,它们针对了体制漏洞或是对过时规定的批评,或是对蒙冤弱势人物的支持。当它们是对同群体人士进行“盟友性声援”时,通常就会走向偏激。原因是简单的:这当中掺入了过多意识形态因素,掺入了群体的特殊利益。

然而舆论在逐渐成熟起来,一个又一个案例在丰富人们的思想材料,使越来越多人悟出,司法公正是这个国家真实的努力方向,舆论审判发生偏颇的概率则要高得多。向法律挥舞价值观旗帜对公众的号召力在逐渐减弱。

希望媒体人不要误读少数同行因罪获刑的情况,不要因此失去自己的职业信念和热情。舆论监督是我们的重要责任之一,也是改革开放中国对我们的真实需求。让我们大家保持这个行业传统的勇敢和锐气,坚决在时代的风口浪尖弄潮。▲(作者是环球时报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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