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向机电设备评估的重置成本法及应用研究
2015-12-24李攀艺陶传彪齐芙蓉
重庆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 2015年4期
李攀艺,陶传彪,齐芙蓉
(1.重庆理工大学经济与贸易学院,重庆 400054;2.中国石油西南化工销售公司,成都 610031)
一、引言
重置成本法、市场比较法和收益法是机电设备资产评估的三种常用方法。由于机电设备二手市场的不完善和单项设备收益额的不易划分,重置成本法在实际评估工作中得到了广泛的应用,其他两种方法往往作为一种补充和验证。在利用重置成本法求取评估值时,重置成本一般较易求取,但对公式的选择和三大贬值或综合成新率的确定目前尚存在很大分歧。在利用重置成本计算评估价值时,唐莹认为应以评估对象的重置成本为量化基数进行操作,即对三大贬值应平行计算[1]。而罗福根认为评估值扣除的顺序为超额投资成本、实体性贬值、超额运营成本和经济性贬值[2]。但是,对于应该选取哪个公式进行计算,上述文献并没有给出明确的答案。对于机电设备评估中如何估算实体性贬值,不同学者提出了不同的观点,如陈华提出利用CAE分析法确定设备成新率[3];朱明杰等认为用专家鉴定法、现场观察法、年限法来计算贬值率[4];孙静提出借用精算学中常用的生存分析来测算资产的预期寿命[5]。但这3种观点都缺乏可操作性和说服力,不能对设备的现实状态进行有效的评价。譬如,利用年限法和观察法求取成新率,就没有考虑机电设备的性能、维护保养、工作条件等因素的影响。对于如何估算机电设备功能性贬值,目前这方面研究还非常少。……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