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对争执事件的解决策略研究
2015-12-21陈彩华
成长·读写月刊 2015年11期
陈彩华
3—6岁幼儿之间经常会发生争执的事件,因为幼儿期是儿童自我意识发展时期,幼儿以自我为中心,而认知能力和表达能力有限,喜欢过多关注行为的结果,喜欢强迫他人认同或服从自己。幼儿争执,是学龄前儿童社会化过程中不可避免的“重要事件”,是幼儿学习与人共处和合作交往的一个“重要途径”。通过争执,可使幼儿明辨是非,克服“以自我为中心 ”的倾向,学习与人合作的技能,教师不应回避或害怕幼儿的争执,应该认为这是件 “好事 。” 处理幼儿争执的一般途径是让其自己解决。让幼儿在自己解决争执过程中探索出其与人交往的规律,积累解决争执的经验,为今后的人际交往奠定基础。因此,教师应根据幼儿的年龄特点妥善处理争执。
一、问题的提出
在幼儿园活动中游戏是幼儿的主要活动,而玩具是幼儿游戏的必须的材料。记得一次午餐后自由活动,我请大班孩子看自己带来的图书。有的孩子带书,有的孩子没带书。我提醒孩子们互相分享。没多久,我发现班里的静宜小朋友和佳钰小朋友为了一本书,争抢着互不相让。以往看到这种情况,我会过去阻止她们争吵。这次,我假装没看见,站在一旁看她们,他们见我没去帮忙,静宜小朋友抢得更厉害了。这时,佳钰的好朋友诗诗来了,还叫来男孩浩浩。静宜一人抵不过他们三人,很委屈,哭着回到自己的座位上。静宜看见别的小朋友过来伤心地叙述刚才发生的事。说完趴在桌子上继续哭,特委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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