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开展检察保密保密工作
2015-12-21杨明
成长·读写月刊 2015年11期
杨明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检察机关智能化的程度越来越高,这无疑给检察工作的效率注入了强劲的动力。但是这一切又给检察机关的保密工作带来了新的课题和难点。笔者仅就检察机关信息化建设对传统的保密工作冲击、信息化建设中保密工作存在的隐患、信息化建设中保密工作的防范略作粗浅的分析,旨在引起关注,进一步重视和完善检察机关信息化建设中的保密工作,确保国家秘密和检察工作秘密安全。
一、信息化建设对传统保密工作的冲击
检察机关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是国家司法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检察机关的法律地位,决定了检察机关既是一个大量涉及国家秘密和检察工作秘密又是一个大量产生国家秘密和检察工作秘密的重要部门,同时还是一个拥有在一定时间内对外不宜公开的检察工作秘密的部门。为此,检察机关历来高度重视国家秘密和检察工作秘密的保密工作,形成一整套行之有效的保密教育机制和保密工作制度,确保了国家秘密和检察工作秘密的安全,保障了检察工作的顺利开展。但是随着检察机关信息化建设的不断推进,传统的保密机制受到了猛烈冲击。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对传统的保密观念冲击。对国家秘密和检察工作秘密要“守口如瓶”,不该问的不问,不该讲的不讲,严格遵守《保密法》和检察机关有关保密规定,严格遵守《检察人员保密守则》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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