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硫化碳落后产能违规生产隐患多
2015-12-21高璎璎杨国华
化工管理 2015年25期
文/高璎璎 杨国华
“2015年5月1日前淘汰以焦炭为原料的间歇法生产装置”,这是国家工信部于2013年5月1日颁布的《二硫化碳行业准入条件》中明确的规定。自准入条件颁布以来,全行业多数企业均能依照准入条件要求进行了技术改造,达不到准入条件的企业也主动停产退出。但2015年5月1日后,仍有部分企业违规生产。
根据中国无机盐工业协会提供的数据显示,包括山西10家、河南1家、江西1家、新疆1家共计13家应该进行淘汰的企业依旧违规生产。
中国无机盐工业协会二硫化碳分会提供的相关资料显示,山西阳城发生瑞兴化工“5.16事故”后,上述被列淘汰的企业也随即停产。然而近期,有迹象表明,已停产的焦炭法企业正千方百计采用各种理由争取重新复产开工。
“这些焦炭法生产企业由于生产工艺装置的先天不足,工艺技术落后不符合《准入条件》外,在环保、安全设施、劳动条件等方面根本达不到国家的法律法规要求。”中国无机盐工业协会相关负责人呼吁说,对于没有任何技改抱有侥幸心理的焦炭法企业,国家应予以坚决淘汰,希望各地,特别是山西省有关部门能够认真落实相关政策。
高污染、高环境危害,间歇焦炭法生产工艺被列淘汰名单。
二硫化碳是易燃、易爆及有毒的危险化学品,生产过程中产生硫化氢、二氧化硫等有毒有害气体。
“我国是全球二硫化碳生产第一大国,总产能约110万吨,国内市场需求总量约为65万吨。其中,采用国际先进的天然气清洁型生产工艺总产能约为80万吨,约占总产能的70%;采用落后淘汰的间歇焦炭法生产工艺总产能约为30万吨,约占总产能的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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