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群众路线必须依靠法治※
2015-12-14何克祥
党政干部学刊 2015年7期
何克祥
(南昌工程学院,江西 南昌 330099)
2013年6月18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在全国轰轰烈烈的展开,其指导思想就包含“切实加强全体党员马克思主义的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的讲话》中指出:“作风问题,核心是党和人民群众的关系问题,根本是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永远没有休止符”,“……贯彻党的群众路线、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的历史进程永远不会结束。”[1]由此可见,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的核心就是贯彻党的群众路线。这是巩固和扩大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的必然要求,是摆在全党面前一项庄严的时代课题。
关于形成反对党内“四风”的长效机制,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指出:“依纪依法反对和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形成严密的长效机制。”[2]实际上,在中国共产党长期执政的历史条件下,党的作风建设和贯彻群众路线的长效机制都离不开法治,必须依靠法治的引领、规范和保障。
一、正确处理党群关系必须依靠法治
1.贯彻好党的群众路线的根本目的就是要正确处理党群关系、密切党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党的群众路线是党的生命线和根本工作路线。之所以称之为生命线,其实质就在于只有很好地坚持和贯彻党的群众路线,才能正确处理党群关系,密切党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从而始终得到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和拥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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