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国内普遍语用学的理论和应用研究述评——兼论对语用学研究的启示

2015-12-09张结根

关键词:哈贝马斯

张结根

(1.金陵科技学院 外国语学院,江苏 南京 211169;2.南京大学 外国语学院,江苏 南京 210023)

国内普遍语用学的理论和应用研究述评——兼论对语用学研究的启示

张结根1,2

(1.金陵科技学院 外国语学院,江苏 南京 211169;2.南京大学 外国语学院,江苏 南京 210023)

摘要:本文旨在梳理和述评国内的普遍语用学研究,同时揭示普遍语用学对于经验语用学的启示意义,为后者的研究提供新的思路和视角。国内的普遍语用学理论研究可大致分为三种类型:理论的概括介绍和整体梳理、与相关理论或概念的观照研究、内部关键概念的深度解析。普遍语用学的应用研究主要表现为探析该理论对翻译研究和话语研究的指导意义。此外,虽然普遍语用学可为经验语用学提供规范指导和新的研究思路,但是前者对于后者的启示意义却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和充分的挖掘。

关键词:普遍语用学;哈贝马斯;经验语用学

1976年,哈贝马斯在《什么是普遍语用学》一文中,系统阐释了普遍语用学的理论渊源、研究对象和研究目的等。普遍语用学是哈贝马斯社会批判理论构造中“最基层的关于交往的一般理论”[1],是他在批判继承后维特根斯坦的语言游戏理论、奥斯汀和塞尔的言语行为理论、阿佩尔的先验语用学以及乔姆斯基的普遍语法理论等的基础上提出的。它被用来指称“那种以重建言语的普遍有效性基础为目的的研究”[2]5,其任务是“确定并重建关于可能理解的普遍条件”,或者说“交往行为的一般假设前提”[2]1。

普遍语用学是涉及社会学、哲学和语言学等的跨学科理论,其中蕴藏的普遍性、重构性和批判性对所涉诸人文社科的研究都具有重要的借鉴或指导意义。通过相关文献检索和分析,发现国内普遍语用学研究主要来自哲学和语言学两大领域,前者注重理论和概念的梳理和阐发,后者侧重挖掘理论背后的语言哲学思想及其对翻译学建构和话语重构的意义。本文拟从普遍语用学理论研究和应用研究两个方面总结和评析研究现状,并从语言学角度出发,论述普遍语用学对于经验语用学研究的启示。

一、理论研究

国内对普遍语用学的研究起步较晚,在《什么是普遍语用学》发表十余年后的1989年,张博树翻译了收录此文的哈贝马斯专著《交往与社会进化》(转译自McCarthy 1979的英译本),此译本成为国内众多普遍语用学研究的重要参考书。

从国内目前的理论研究现状看,大致有三种研究路径:一是概览评介,通过对普遍语用学理论体系的梳理和评介,厘清基本脉络和整体框架;二是观照研究,将普遍语用学作为一种理论视角来观测相关理论或概念,或通过与相关学科理论的对比或关系研究来澄清普遍语用学的理论或概念;三是概念研究,即对普遍语用学的某个关键概念或重要思想做深入探析的局部研究。

(一)概览评介

普遍语用学的全景式研究主要侧重理论的引介和解读,介绍理论历程、基本内容和学科意义等,多见于国内学者开始关注普遍语用学的初期。盛晓明分析了普遍语用学研究转向的动因和意义[3];陈登解读了普遍语用学的研究任务和对象、基本特征和理论依据[4];张斌峰通过对普遍语用学产生和内容的介绍,阐述其对于现代人文与社会学科研究的方法论意义[5];李佃来侧重分析普遍语用学背后的语言哲学[6];韩红在交往行为理论视野中,以哈贝马斯语言哲学切入,探讨了普遍语用学产生的学术背景、独特性等问题[7];崔凤娟追溯和探究了普遍语用学的思想渊源和学科意义[8]。另外,虽然国内尚没有研究普遍语用学的专著,但是有关交往行为理论和语言哲学等的著作通常会独辟章节介绍普遍语用学,如郑召利[9]、韩红[10]和王寅[11-12]等。这些或全面详细或简明扼要的理论介绍和梳理有利于了解普遍语用学的来龙去脉、理论框架、学科地位和理论意义等,可以为相关研究提供系统的理论参考。

(二)观照研究

第二类研究整体上出现得相对稍晚,是从外部关系来反观普遍语用学本身的研究,涉及的主要议题有先验性、言语行为理论、交往行为理论和商谈伦理学等。张廷国、马金杰论证了普遍语用学的经验与先验的二重性,并将之与阿佩尔的经验态度相比较[13-14];李琦认为普遍语用学提供了一个通过语言交往实现自我认同的解释框架[15];齐文红、高东军分析了哈贝马斯在三个方面对言语行为理论的继承与超越[16];李长成在普遍语用学视域下研究哈贝马斯的同一性思想[17];罗亚玲着重指出有关“言谈的双重结构”的语用学发现在商谈伦理学奠基中的重要意义,同时也对比了阿佩尔的先验语用学和哈贝马斯的普遍语用学[18]。这些与相关理论和概念的对照研究突出阐明了普遍语用学的理论特点和优势,同时从侧面印证了普遍语用学的理论意义。

(三)概念研究

普遍语用学研究的第三条路径涉及相互关联的几个重要思想和概念,主要有普遍性思想、有效性要求、言语结构二重性和交往资质等,此类研究有助于深入透析普遍语用学蕴含的思想精髓和理论深度。

哈贝马斯的语言哲学之所以被称为“普遍”语用学,是因为它试图重建使理解和交往成为可能的普遍条件,自身蕴含了多种语言普遍性思想。因此,洞察“普遍”二字的深刻内涵是理解普遍语用学理论的关键所在。林明东、孙亚萍、李燕从四个方面揭示哈贝马斯普遍语用学理论中的语言普遍性思想[19];刘志丹指出普遍语用学如何使理解和交往成为可能的五个普遍条件[20]。综合分析,普遍语用学依托和展现的普遍性体现在:(1)任何语言中都存在普遍的语用要素单位,不同的言语行为都普遍具有双重性结构;(2)任何以理解为目标的言语交往行为都发生在充满理想化设计的言说情境之中,并遵守着普遍的有效性要求;(3)交往行为的参与主体都普遍具备相应的交往资质,普遍处在作为背景知识和信念储蓄库的生活世界之中。

言语的普遍有效性问题是哈贝马斯普遍语用学的根基,是了解普遍语用学乃至整个哈贝马斯庞大社会批判重构理论的基本出发点[21]。所谓“有效性要求”的意思是说,一个话语要想成为有效的就必须事先满足有效性的条件,只有这样才能为任何可能的听者所接受。哈贝马斯认为在以理解和认同为目标的交往行为中,参与者认可四项有效性要求:言语表达的可领会性、内容陈述的真实性、意向表达的真诚性和言语行为的恰当性,其中第一项是内在地得以满足的要求[2]28-29。张斌峰深入探讨“普遍有效性”范畴的形成、超越和新的拓展[21];詹全旺专题论述有效性要求,并简评其对我国语用学研究和话语分析的重要指导意义[22];刘志丹在充分肯定有效性要求对语言哲学的重大贡献的同时,指出其存在的四点不足:“类似”真实性问题、可理解性问题、理想的言说情境问题和有效性要求的多样性问题[23];李怀奎、李跃平利用转喻理论论证交往有效性条件的基础[24]。

言语的双重结构即言语行为包含以言行事成分和命题内容成分,反映两种不同层次上的交往:一是主体间性层次,言说者和听者通过以言行事行为建立起可以达成相互理解的关系,发挥“角色交往”的功能;二是命题内容层次,通过“信息传递”发挥“内容交往”的功能。这两个部分的关系并不平等,以言行事部分居支配地位, 而命题内容部分居依附地位。以言行事成分存在于命题内容之中,并需要由后者所构建,反过来,命题内容又可以在以言行事潜能的变化中得到恒定的保持[2]42-45,[10]。关于言语二重结构研究的专题论文并不多见,如韩晓[25]和罗亚玲[18]。

交往资质来自乔姆斯基的“语言资质”,是以相互理解为指向的言说者把完美构成的语句运用于现实之中,并使二者相吻合的能力,它包括:选择陈述性语句分享知识的能力、表达言说者本人意向以取信于听者的能力、实施符合认可规范而使听者认可言说者的能力[2]29-30。三种能力分别对应前述三个有效性要求,同时又分别与客观、主观、社会三个世界有着内在的逻辑关系。目前国内尚没有以交往资质为主要研究对象的论文,相关研究主要散见于普遍语用学的研究论文中,如韩晓在谈到交往资质时,分析了它与语言资质的辩证关系[25]。

二、应用研究

普遍语用学的应用研究主要来自语言学或与语言交际密切相关的学科领域,可以大致分为翻译研究和话语研究两大类。

(一) 翻译研究

普遍语用学在翻译学领域的运用主要集中于理论研究,研究内容涉及诸如可译性、译作与原作关系等问题,乃至整个翻译学理论的重建问题。唐建军在哈贝马斯普遍语用学的基础上,通过对中国传统翻译观的分析,提出译作与原作是一种对话关系、美的统一体[26]。芮燕萍主张有限度的可译性,把翻译看做一种以理解为目的的交往行为,一种涉及原作者、读者和译者的特殊交往活动[27]。吕俊充分挖掘普遍语用学对翻译学重建工作的指导意义,推崇普遍语用学指导下的翻译学观或翻译思想的重建[28-29]。这种普遍语用学翻译观得到不少学者的响应和支持,如孙宁宁[30]和李菁[31]等等。而李怀奎对此作了正反两面反思,他分析认为吕俊等提出的普遍语用学翻译理论虽然可以克服语文学、结构主义、解构主义等翻译研究范式的缺陷,但却没能指出母体理论可能存在的不足,而对其抱有过高期望[32]。除了理论上的运用外,部分翻译学者尝试将普遍语用学理论应用于具体翻译实践,如文化特有模因的理解和翻译[33]、公示语的分类与翻译[34]。

翻译交流是一种特殊的交流形式,涉及三方主体间关系:作者、译者和读者,因此也体现三种主体间性交流形式,作者与译者、译者与读者的直接交流,作者与读者的通过译者文本的间接交流。不管是间接还是直接的,翻译交流总体上属于单向交流,没有为有效性基础的商谈提供空间,不属于任一层次(内容和人际)的交往行为。因此翻译交流中的所谓“有效性要求”便难以具备普遍语用学意义上的批判和辩护的双重作用。简言之,由于翻译交流的特殊性,普遍语用学对于翻译研究的指导意义是有限的,不宜夸大。

(二)话语研究

作为研究通过语言媒介以达成理解的重建理论,普遍语用学被广泛用于指导具体交际情景下的各类话语模式的重建。学界在普遍语用学的视域下,研究如何真正实现新闻传播的有效性[35];探讨教育交往的普遍有效性基础,总结教育领域中的各种交往模式,构建教育交往的理想言语情境[36];以警察询问互动话语为例来验证普遍语用学对实际话语互动的解释力[37];探索思想政治教育话语的有效性,为思想政治教育话语的创新提供一种新的理论资质[38];运用话语有效性主张来解释会话增量的本质及功能[39];等等。

普遍语用学是研究理想交往主体在理想交际情景中的交往行为的理论,它强调言语交往的普遍有效性基础和要求,可以为实际的具体话语研究提供理论视角和启示,而不是可以照搬的指导意义。因为,与交往行为不同,具体言语行为是非理想的交往主体在非理想的交际情景中进行的行为,通常受制于这样或那样的强制或约束。具体情景下言语行为问题的解决更适合借鉴与普遍语用学密切相关的商谈伦理学。根据商谈伦理学,当有效性出现问题是,当主体间发生分歧时,交往主体可以通过在辩论和商讨中修补或重构有效性规则[10]。也就是说,当具体言语交流出现问题时,应该首先通过交际参与者的协商话语进行话语普遍规则的重构,而后才是具体话语方式和内容的重组,以上研究恰恰忽视了这一点。

三、对经验语用学研究的启示

哈贝马斯将自己的语言哲学称为“普遍语用学”,其本身首先属于语用学传统,与此同时,在“语用学”前加“普遍”,又属于哈贝马斯的独创,其用意在于表明他力图摆脱语用学研究的传统框架,建立新型的语用学[10]。这种新型的语用学可以为我们泛指的语用学,即经验语用学的研究提供重要的启示意义。

首先,普遍语用学批判地汲取了以往众多哲学家和语言学家的语言哲学思想,合理地处理和解释了语言与客观、社会和主观三个世界的关系,提出了交往行为的有效性基础,可以成为语用学理论构建的哲学基础。深入系统地分析哈贝马斯的普遍语用学将会使当代语用学的研究基础更加坚实,可为语用学研究提供新的思路[8]。

其次,普遍语用学对言语的规范分析主张为语用学研究提供新的研究思路,本身就是对语用学学科的重构。经验语用学着重对言语行为进行经验分析,而否定对其进行规范分析的可能;而普遍语用学恰恰主张规范分析,并且提出了切实可行的以有效性要求为基础的理论。整体而言,经验语用学是知道——如何的语用学,普遍语用学是知道——为何的语用学。前者为后者提供经验借鉴,后者为前者提供规范指导,两者统一于新的语用学学科体系之中,构成语用学互为补充的两大分支。

再次,普遍语用学强调以相互理解和认可为目的的交往行为,这种指向性可以为经验语用学所借鉴。经验语用学通常强调交际的意向性、一方对另一方交际意图或意义的推理和理解,往往跳不出强调工具——目的理性的窠臼。而普遍语用学强调主体间以理解为目的的普遍交往理性,更加强调主体在意义协商中的作用,而不是关注单向交流模式中语境对于意义的影响,因此更具积极的社会人际关系建构意义。

最后,经验语用学的任务在于描述具体语境下的典型言语行为,而普遍语用学不止步于经验现象的分析和总结,旨在重建一种直觉性规则系统,这种规则系统构成主体在任何相关语境下合理运用言语能力的基础。普遍语用学的有效性等规则是对经验语用学规则的超越,可以用于对后者的解释,因此可能更具深刻的理论意义和广阔的应用前景。

普遍语用学是对经验语用学的超越,强调经验语用学研究必须在普遍语用学的指导下进行[22]。将普遍语用学引入经验语用学的理论研究,可以使其学科体系更加系统和完整,其对语用学科体系的重构意义不言而喻。然而,从以上的综述可以看出,当下的经验语用学对普遍语用学的重视程度不够,没能充分吸取后者的智慧和灵感。我们有关于普遍语用学与言语行为理论、先验语用学等的关系研究,有普遍语用学应用于翻译的研究,有普遍语用学指导具体话语的研究,但却鲜有普遍语用学与经验语用学的理论关系研究,两者的结合研究应该引起语用学者的充分关注。

四、结束语

综上所述,普遍语用学引入国内三十余年来,在理论研究和应用研究两方面都取得了丰硕的成果,既有理论的系统阐发,也有概念的深度剖析,既有应用于翻译理论和实践方面的研究,也运用于有话语模式重建的探索。相比之下,虽然普遍语用学与经验语用学息息相关,两者的结合研究却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前者之于后者的启示意义没能得到充分挖掘。本文有意呼吁有关学者尝试加强这方面的研究,为语用学的理论和应用研究提供新的思路和视角。

普遍语用学以言语行为理论为基本出发点,其本身又是哈贝马斯致力发展的交往行为理论的基础。全面理解和运用好普遍语用学,既要联系言语行为理论等思想来源理论,又要将其放在哈贝马斯整体社会批判理论,特别是交往行为理论的宏观视域下,厘清与相关理论的辩证关系,洞悉其批判性、普遍性、规范性等理论特点和内涵,更好地发挥其之于包括语用学在内的其他学科理论建设和实践研究的借鉴意义。

[参考文献]

[1]HABERMAS J.Communication and the evolution of society[M].McCarthy T(trans).Boston:Beacon press,1979:xvii

[2](联邦德国)哈贝马斯.交往与社会进化 [M].张博树,译.重庆:重庆出版社,1989:29-30.

[3]盛晓明.从公共性到主体间性——哈贝马斯的普遍语用学转向[J].浙江学刊,1999(5):58-63.

[4]陈登.哈贝马斯的普遍语用学[J].湖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0(4):86-90.

[5]张斌峰.论哈贝马斯的“普遍语用学”及其方法论意义[J].哲学动态,2000(10):38-39.

[6]李佃来.哈贝马斯的普遍语用学[J].武汉大学学报(人文科学版),2003(4):435-439.

[7]韩红.交往行为理论视野中的普遍语用学——“哈贝马斯语言哲学思想探幽”之一[J].外语学刊,2006(1):6-11.

[8]崔凤娟.论哈贝马斯的语用哲学观[J].大连民族学院学报,2008,10(2):155-157, 192.

[9]郑召利.哈贝马斯的交往行为理论:兼论与马克思学说的相互关联[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2:52-65.

[10]韩红.交往的合理化与现代性的重建——哈贝马斯交往行动理论的深层解读[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5:88-109.

[11] 王寅.语言哲学研究——21世纪中国后语言哲学沉思录(上)[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4a:285-286.

[12] 王寅.语言哲学研究——21世纪中国后语言哲学沉思录(下)[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4b:445-447.

[13]张廷国,马金杰.在先验与经验之间——论哈贝马斯普遍语用学的经验与先验问题[J].广西社会科学,2007(8):44-48.

[14]张廷国,马金杰.经验之痛——论哈贝马斯和阿佩尔的语用学之争[J].南京社会科学,2008(2):10-13.

[15]李琦.哈贝马斯普遍语用学视域中的自我认同[J].洛阳师范学院学报,2008,27(4):25-28.

[16]齐文红,高东军.论哈贝马斯对言语行为理论的继承与超越[J].河南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4(2):83-85.

[17]李长成.普遍语用学视域下理性同一性的构建——论哈贝马斯的同一性思想[J].广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1,47(6):25-30.

[18]罗亚玲.对话伦理学的语用学基础——兼论阿佩尔与哈贝马斯的先验语用学和普遍语用学之争[J].哲学研究,2013(4):104-111.

[19]林明东,孙亚萍,李燕.哈贝马斯普遍语用学理论中的语言普遍性思想[J].内蒙古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10(2):280-282.

[20]刘志丹.交往如何可能:哈贝马斯普遍语用学新探[J].中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18(1):34-39.

[21]张斌峰.从事实的世界到规范的世界——评哈贝马斯的“普遍语用学”对言语有效性范畴的超越与拓展[J].自然辩证法通讯,2002,24(4):19-25.

[22]詹全旺.普遍语用学的有效性要求[J].外语教学,2012(3):30-33, 38.

[23]刘志丹.有效性要求:哈贝马斯对语言哲学的重大贡献[J].外语学刊,2012(3):7-11.

[24]李怀奎,李跃平.人类交往有效性条件的转喻基础——语用学理论系列研究之五[J].西南交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3):69-75.

[25]韩晓.言语行为的双重结构与译本研究—— 一个交往行为理论的视角[J].广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10(4):71-75.

[26]唐建军.从哈贝马斯的普遍语用学原理看译作与原作关系的理性重建[J].重庆工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23(9):142-145.

[27]芮燕萍.从哈贝马斯普遍语用学角度谈可译性[J].外语学刊,2009(6):154-156.

[28]吕俊.翻译研究:走过解构通向交往——哈贝马斯普遍语用学对翻译学的建构意义[J].外语与外语教学,2001(11):25-28.

[29]吕俊.普遍语用学的翻译观—— 一种交往理论的翻译观[J].外语与外语教学,2003(7):42-46.

[30]孙宁宁.语用学与翻译研究[J].河海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2,4(1):69-71.

[31]李菁.翻译研究的语用学转向[J].外语与外语教学,2008(7):52-55.

[32]李怀奎.翻译研究的语用学转向论:回顾与反思[J].武汉冶金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0,20(2):77-80.

[33]梅明玉.语言模因:普遍语用学视角下的理解和翻译[J].哈尔滨学院学报,2010,31(7):89-93.

[34]张荣.交往理性框架下公示语的分类与翻译[J].长春理工大学学报,2012(5):63-64.

[35]田立.谈语言应用与新闻的有效传播[J].廊坊师范学院学报,2005,21(3):85-87.

[36]刘娜.普遍语用学对教育的启示[J].教育评论,2009(5):107-109.

[37]冯文敬.哈贝马斯普遍语用学:诠释与批判[D].哈尔滨:黑龙江大学,2009.

[38]洪波.普遍语用学与思想政治教育话语的有效性[J].中共福建省委党校学报,2011(9):116-120.

[39]刘奕,芮晓松.话语有效性主张与话语伦理——会话增量的语言哲学分析[J].社会科学辑刊,2012(6):75-79.

A Critical Review of Theoretical and Applied Research into

Universal Pragmatics and Its Implications for Pragmatic Research

ZHANG Jiegen1,2

(1.School of Foreign Languages,Jinling Institute of Technology,Nanjing 211169,China;

2.School of Foreign Studies,Nanjing University,Nanjing 210023,China)

Abstract:The study is intended to present a thorough review of domestic research into universal pragmatics,and to draw implications from universal pragmatics for empirical pragmatics to provide new approaches and perspectives for pragmatic studies.The theoretical research of universal pragmatics roughly falls into three categories:theoretical introduction and interpretation,comparative studies with related theories and concepts,and in-depth analysis of key notions.The applied research is directed to draw implications for translation and discourse studies.Despite the normative guidance and new perspective universal pragmatics may provide for empirical pragmatics,the significance of the former in the latter has not received adequate attention and investigation.

Keywords:universal pragmatics;Habermas;empirical pragmatics

中图分类号:H 03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4-390X(2015)05-0107-06

DOI:10.3969/j.issn.1004-390X(s).2015.05.022

作者简介:张结根(1979—),男,安徽庐江人,副教授,博士研究生,主要从事语用学、话语分析与语言哲学研究。

收稿日期:2015-07-02修回日期:2015-07-10网络出版时间:2015-09-2517:14

网络出版地址:http://www.cnki.net/kcms/detail/53.1044.S.20150925.1714.044.html

猜你喜欢

哈贝马斯
牺牲内向化的多维度解析——基于哈贝马斯对《启蒙辩证法》的解读
规则与有效——论哈贝马斯言语行为的规范性
哈贝马斯科学技术批判的深层逻辑
“知识分子如果有一件事情不能容许, 那就是变得犬儒”
哈贝马斯公共领域视角下传统媒体到新媒体的转型研究
On the Phubbing Phenomenon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Communicative Action Theory
哈贝马斯的交往行为理论
论“科技理性”下现代社会的出路
关于构建中国公共领域的可能性探究
意义的“内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