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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带一路”背景下的中国对外援助政策

2015-11-26李家成

治理现代化研究 2015年11期
关键词:受援国援外维和

文/李家成

“一带一路”背景下的中国对外援助政策

文/李家成

2015年9月28日,习近平主席在纽约参加第七十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和联合国维和峰会时表示,为支持改进和加强联合国维和行动,中国将加入新的联合国维和能力待命机制,决定为此率先组建常备成建制维和警队,并建设8000人规模的维和待命部队。中国将积极考虑应联合国要求,派更多工程、运输、医疗人员参与维和行动。今后5年,中国将为各国培训2000名维和人员,开展10个扫雷援助项目,包括提供培训和器材。今后5年,中国将向非盟提供总额为1亿美元的无偿军事援助,以支持非洲常备军和危机应对快速反应部队建设。中国将向联合国在非洲的维和行动部署首支直升机分队。中国决定设立为期10年、总额10亿美元的中国—联合国和平与发展基金,支持联合国工作,促进多边合作事业,为世界和平与发展作出新的贡献。其中部分资金将用于支持联合国维和行动。不难看出,在中国对外援助的总体布局中,军事援助的分量开始加重,这成为新时期中国对外援助的新常态。

不过,这一新的大规模军事援助的消息发布后,却在国内一石激起千层浪。一些国人表示不理解。每当中国政府宣布对外援助时,都会在民间激起质疑声音,认为中国是在“穷大方”“打肿脸充胖子”“不该以德报怨”“自顾尚且不暇”。这是由于他们对国际援助的作用和意义认识不足。对此,我们应当摆事实、讲道理,争取国内公众对中国对外援助必要性和合理性的理解与支持,化解援外的阻力,做好援外工作。

对外援助的意义何在

针对中国对外援助不被理解的现象,我们应当明确宣示对外援助与改善民生、解决国内问题并不矛盾。国际援助并非受援国单方获益。中国也能借助对外援助,更好地实现本国国家利益、长远战略利益以及外交政策目标。

首先,中国应当继续发扬中华民族悲天悯人、助人为乐、慷慨解囊的优良传统与博大胸怀,彰显人类共同发展的国际伦理和国际主义精神,树立乐善好施、扶危济困的负责任大国形象。在65年的援外过程中,援建项目的巨大成功和援外人员的优良作风,为中国赢得了崇高的国际声誉与口碑,并且,中国一直受惠于外部援助,也是最大的受援国之一,深知其对中国的飞跃式发展和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作用。即便在中国经济腾飞的时代,当中国发生汶川地震时,柬埔寨、巴基斯坦等低收入国家也在向中国提供援助。饮水思源,不能“光取不予”,中国腾达则应兼济天下。作为世界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中国对发展中国家的渴求能够感同身受,应当将国际援助薪火相传。

其次,中国应当广交朋友,传播利益共同体和命运共同体的理念。中国与广大受援国同是发展中国家,拥有相似的历史命运,都曾饱受帝国主义的欺凌,共同进行反帝反殖民斗争,都面临发展经济、减少贫困与改善民生的历史任务,尤其是中国被第三世界的穷朋友们“抬进了”联合国。这些相互支持的共同经历,使中国与这些穷朋友有着天然的亲近感和休戚与共的共同体意识。我们应当充分认识到,没有这些穷朋友,我们在很多国际问题上都会孤立无援。而有了这些穷朋友,我们就会赢得巨大的外交空间。现在我们相对富裕了,不能忘记穷朋友,要先富带动后富,以达共同富裕。因此,中国的对外援助是“一笔不可缺少的战略支出”(邓小平语)。

第三,民众认识到大家一起发展才是真发展。中国的发展离不开其他国家的支持,通过援助去帮助其他发展中国家和我们一起发展,是时代赋予中国的责任。要实现这一目标,就应该秉承开放精神,推进互帮互助、互惠互利。当今世界仅有15亿人口享受现代化,仍有8亿人生活在极端贫困之中,每年近600万孩子在5岁前夭折,近6000万儿童未能接受教育。中国要将承诺变为行动,共同营造人人免于匮乏、获得发展、享有尊严的光明前景。受援国在接受中国援助的过程中也能更好地了解并理解中国,促进中国与第三世界国家间的关系,为中国创造长时间和平与发展的外部环境。

第四,中国应当回应“中国责任论”和“中国期待论”。进入21世纪以来,中国经济继续蓬勃发展、持续跃升,于2010年超越日本上升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在经济突飞猛进的耀眼光环下,国际社会对中国在承担国际责任上的预期也随之水涨船高,中国需要对此做出回应,切实增强援助项目的可行性与有效性,树立一个负责任大国的形象,并且,人道主义援助可以直接反映出一个国家及其民众的同情心和道义责任感,尤其是救灾外交,可谓是外交光谱中最闪亮的一道风景线。这对提升中国国际形象必将有所裨益。

如何做好对外援助

中国对外援助政策经历了从追求数量到重视质量、从单向给予到双向合作、从单一性援助到多样性援助、从“授人以鱼”到“授人以渔”、从超负荷的“输血”式援助到可持续的“造血”式援助的调整。新时期下,在清华大学阎学通教授提出的“道义现实主义”的指引下,中国应当扩大援助的范围以及与受援国的接触面,重点援助“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与地区,丰富提供援助的内容,贴近受援国的人民群众,争取发展中国家的友谊。

第一,把握三大原则:平等互利、讲求实效、共同发展。可持续发展才是好发展。中国需要注重提高援外项目的经济实效和长远效果,广泛开展互惠互利的双向经济合作。援外项目实行政企分开、独立经营、自负盈亏的“承包责任制”。“简政放权”,将项目投资、建设周期、工程质量同执行单位的经济利益相挂钩,充分调动项目实施单位和广大援外人员的积极性。中国对外援助的主要对象是亚非拉的低收入发展中国家,通过向它们提供援助,激活广大发展中国家的经济,提高当地民众的生活水平,使其能够自力更生、独立发展乃至持续发展,从而争取其对中国的认同与支持,进而为构建公平合理的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奠定基础,改善自己的外部条件。中国也将从中受益,赢得受援国的投资机会、工程承包和采购合同,促进中国对受援国的商品出口,有助于消化中国庞大的过剩产能,最终获得远高于援助额的经济收益。因此,中国对外援助是一种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行为。

第二,守住“三不”底线:不干涉内政、不附加任何政治条件、不损害受援国的尊严。自1964年周恩来总理提出“中国政府对外经济技术援助的八项原则”后,不干涉内政、不附加任何政治条件、不损害受援国主权和尊严,就成为中国历届政府对外援助政策一以贯之的底线和准则。中国基于人道主义和国际主义精神进行对外援助,尊重受援国的主权和法律,不附带任何条件、不要求任何特权,同心协力推动减贫进程,群策群力促进自主发展。中国对外援助的这些“圣经”,深受受援国的欢迎。

第三,遵照三条标准:义利并举、量力而行、实事求是。中国一直践行“义利相兼、义重于利”的正确义利观,以期达到“暖手更暖心”的效果。在对外援助时,我们既要量力而行(钱),又需尽力而为(精神)。中国需要尊重市场经济规律,进行理性的经济评估,确立受援国的选择标准和援助标准,对援助规模实行总量控制,设定对外援助支出占同期国家财政总支出和GDP的比例的封顶线(不宜超过1%)。在此基础上,根据财政收支情况、受援国需求强度以及突发灾难,依时依势允许小幅波动。援建项目需要因地制宜,在援助前,要到受援国进行实地调研,进行可行性研究,从受援国的实际情况和现实需求出发,与受援国的体制和国情相吻合,适度平衡大型项目和贴近人民生活的中小型项目。成套项目援助需要善始善终、后续跟进、负责到底,把有限的钱用得更好,降低乃至杜绝浪费,提高援外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力争做到“少花钱、办好事”。

当前,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仍未消退,发展中国家的发展任务仍很艰巨。今后,中国将在区域合作机制和南南合作框架下,稳步发展对外援助事业,继续增加对外援助投入,参与国际交流合作,改革援外体制,优化援助结构,突出重点领域,创新援助方式,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有效帮助受援国改善民生、促进发展,增强自主发展能力,完善受援国相关制度和国际规则。在此基础上,中国需要兼顾国情与道义、利他与惠己,坚持“援助与合作、输血与造血”相结合,平衡好国家利益与人类公益、政治账和经济账,通过亚投行和丝路基金带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与地区的发展,将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中国梦与持久和平、共同繁荣的世界梦有机融合起来,为人类发展事业作出更大贡献。

(责编/梁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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