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审美价值的客观性
2015-11-22贾怀鹏
当代文坛 2015年2期
贾怀鹏
摘要:本文对审美价值的客观性问题作了一个深入的思考。以往对于审美价值的客观性和主观性之争的混乱源自于人们对于“客观性”这一概念含混不清的理解。客观性至少有四种隐含的意思:不以人类的存在为转移;不以个人的意志为转移;第一性;普遍性。本文分别从这四个角度重新考察审美价值,厘清审美价值的客观性问题。
关键词:审美;价值;客观性
关于审美价值的客观性和主观性之争,由来已久,历来众说纷纭。关于价值的本质在历史上也是有着诸多版本:本性说、情感说、态度说、关系说、属性说、需要说等等,不一而足。当前,在人文科学领域里,比较流行或比较普遍得到认可的是关系说、需要说、属性说(或效应说),即把价值视为一物满足另一物需要的效用性。马克思曾经对价值有过一个比较经典的界定: “价值这个普遍的概念是从人们对待满足他们需要的外界物的关系中产生的”,是“人们所利用的并表现了对人的需要的关系的物的属性”①。
这里有两层意思:一是价值是在人与外物的关系中产生的;二是价值是满足人需要的物之属性。这是典型的属性说,即认为价值是物的一种属性。这里显然还包含了关系说、需要说的因子,只不过马克思将价值规定为物之属性,即将物作为价值的承担者,这里也意味着物才是价值产生的根源,而主体需要和客体发生关系,这两者只是价值发生的条件而已,所以这里其实依然包含着一个类似于第一性的问题,或者叫做始源性问题更确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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