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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帖网警敛财落网

2015-11-12江海天

清风 2015年2期
关键词:网警海口市帖子

文_江海天

删帖网警敛财落网

文_江海天

海南网警受贿删帖案曝光后引起了社会的强烈关注。这名网警是海南省海口市公安局网警支队一大队原副大队长魏一宁。2013年12月20日,魏一宁被海口市龙华区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0年。法院查明,魏一宁利用自己监控网络舆情的工作便利,先后280多次帮助外地网警删除当地政府机关的负面帖子,并收受贿赂款共计70余万元。魏一宁对一审判决不服提起上诉。2014年11月25日,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

从黑客删帖中领悟赚钱门道

今年35岁的魏一宁,2004年通过考试进入海口市公安局。海南虽然是人口小省,但却是网络大省,天涯社区和凯迪论坛总部都设立在海口。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网络犯罪也越来越猖狂,海口市公安局因势利导,成立了网监处,后成立支队,有着专业素养的魏一宁很快被海口网警看中,2007年9月开始在海口市网监部门工作。

网监处成立后,工作开展得有声有色,破获了多起大案要案,其中包括“3・27”特大高校招生案、“6・27”海师大艳照门案件、“9・23”出售海南公务员考试试题诈骗案等多宗在全国有影响的案件。

这些案件的侦破,是全体民警的努力,但有些案件,魏一宁功劳不小。工作中的突出成绩,使得魏一宁有了上升的资本,2010年9月,在人事调整中,他被提拔为海口市公安局网警支队一大队副大队长。

按照网络属地管理的原则,海口市公安局对天涯和凯迪的网帖有处置权。在海口市公安局中,这项职责具体由网警支队一大队负责,工作职责包括网络舆情监控、情报收集、信息处置等。就像交警每天要到街道上执勤一样,魏一宁和他的队友每天要在当地的互联网上进行有害信息巡查。而有全国影响力乃至海外影响力的天涯和凯迪则是监控的重中之重。

在工作中,魏一宁发现不少人利用网络删帖发财,特别是他们破获了一起黑客入侵天涯和凯迪进行删帖,两三年时间竟然赚了近百万元的案子,这对魏一宁影响很大。

2008年开始,黑客曹某开始在互联网上从事有偿非法删除各类网站帖子的网络公关工作。曹某通过在百度贴吧上发布招聘信息,认识了掌握黑客入侵技术的吕某后,二人合伙,由曹某对外承接非法删除凯迪论坛帖子的业务,并将客户指定删除的帖子链接转发给吕某,由吕某实施删帖。期间,二人合伙非法删除凯迪论坛帖子共计48个,非法获利80万多元。此外,两人还合作非法删除“我爱购物网”“南方网”的帖子,非法获利8300元。

魏一宁和同案嫌疑人在庭审中

为“公”受贿初尝甜头

魏一宁知道,他的权力一旦对外人放开,钱就自然进入自己的腰包,但一开始他有所顾忌,甚至不敢,尽管接触这个位置后,不断有人找上门要求他删帖,但他都婉拒了。然而,让他打开贪念大门的,不是外面普通人,而是自己的同行——网警。

全国网警有一个业务讨论群,这个群是自发的,本来这是一个非常好的学习交流平台,但有人却利用它走了歪路。魏一宁上群后,就有不少外地网警找到他,要求魏一宁替他们“办事”,帮领导删帖。外地网警看上魏一宁的原因很简单:魏一宁可以控制天涯社区和凯迪网络这两大网站。

根据《海口市公安局网络警察支队互联网信息巡查处置工作规程》,所有帖子只有被认定为11种有害信息之一时才能进入以下删帖程序:分别向大队领导、支队领导汇报审核;等待市局分管领导和支队领导发放“处置指令”;由大队领导将“处置指令”下达给当天值班的网警;值班网警立即通知网站值班编辑;网站值班编辑删除帖子。

魏一宁为了获利,他的思想松懈了。2009年8月,山东某地网警因当地政府有一条负面帖子需要删除,找上了魏一宁,说是为“公家”删帖,并许以事后感谢。魏一宁接到信息后,立即指令凯迪删帖,随后山东网警也迅速将承诺费用汇款到魏一宁的账上。

魏一宁的逾越之处在于,他在接受外地网警请托后,未经过支队和市局领导审核批准,直接通过RTX工作平台或QQ群,将请托人要求删除的帖子发给天涯和凯迪的管理人员,并要求对方立即删除。

凯迪网的高层管理人员接到网警从公共账号发来的指令后,只能看到一条命令,根本无法查证其是否经过了法定程序。同样,在天涯社区,只要接收到处置指令,他们就会根据网警的处置指令对用户进行删帖、封号等处罚。指令具有权威性,不容置疑。即便管理员觉得怀疑,也往往不敢去问对方这个指令是领导审批过的,还是网警个人发放的。

惊人的删帖网警“联盟”

魏一宁小贪初成,沾沾自喜,但他不知道的是,贪的后面就是陷阱,他已经踏进了陷阱。2009年年底,他的爱人怀上宝宝,即将成为父亲的他无比开心之余,觉得自己的肩头担子更重了,为了给即将出生的宝宝创造更好的成长环境,他的胆子也大了起来。

他与北京的刘某走得特别近,两人无话不谈,于是,他就放松了警惕,贪念就像开闸了的洪水,一发不可收拾。

今年32岁的刘某原是北京市公安局网安总队一大队二中队副主任科员,主要负责删除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在互联网上传播的有害信息,具有向各大网站发出指令进行有害信息删除的权限。刘某所在的二中队让网易公司特意制作了一个“网易泡泡”的公安版本,他们称之为“网警通”。通过“网警通”,网警可以把发现的有害信息发送给各大网站,并通知删除。

2010年年初,刘某在通知某网站删除一个有害信息时,与该公司的负责人顾某某相识。2010年、2011年之交时,顾某某找刘某帮忙为一个朋友删除一个政府类负面信息的帖子,还称“不会让他白帮忙”,开始刘某没同意。后来,顾某某再提出类似要求时,刘某同意了。开始删帖较少,后来则越来越多,直到2012年7月刘某被北京市公安局纪委关禁闭。

在此期间,刘某删除的负面信息主要涉及新浪网、搜狐网、网易网、猫扑网和百度贴吧等。顾某某给刘某的好处费总计78万余元,以及一辆价值27万余元的现代新胜达SUV轿车。2012年10月,刘某归案。

顾某某等人的被查牵出北京、海南、河南、山东、河北、湖北、辽宁、江苏等省市15名网警。其中刘某的被抓牵出了河南4名网警,分别是刘某允、李某等。他们是在2010年年初参加在河南省商丘市公安局举办的一个四省联席会议中认识的。

从2010年6月开始,刘某开始帮着刘某允删除网帖。2003年至案发,刘某允一直在濮阳市公安局网安支队舆情控制大队工作,主要是利用网络舆情监控软件和人工在百度、谷歌等社会搜索引擎来发现有害信息并进行相关处理。

刘某允找刘某删的网帖主要在百度贴吧。从2010年6月到2012年7月,刘某帮其在百度、新浪、搜狐等各大网站的贴吧、论坛等交互式网站上删除的网络帖子,都是涉及濮阳当地政府各个部门和部门领导的负面信息,共计1000多条。

其他三名网警与此类似,也是找刘某帮忙向网站下达指令,删除当地政府各个部门和部门领导的负面信息,然后给予好处费。为了给刘某支付删帖好处费,刘某允要了刘某多个银行账户,并自己找同学开了几个银行账户,以逃避监管,并将删帖的好处费转给刘某。

刘某允被查则将魏一宁牵出。2012年11月28日,河南省公安厅纪委派员向海南省公安厅纪委移交了魏一宁收受河南濮阳网警刘某允贿赂的线索。

2010年年初,刘某允和甘肃庆阳农民李某某通过网络聊天相识。据李某某供述,自2010年12月至2012年8月,他通过网络搜索到需要删除负面信息的人员,然后与之联系,在收取相关费用后,通过刘某允的帮助将相关网络负面信息删除,先后向刘某允支付“删帖费”158万余元。

2011年6月,湖北省黄冈市公安局网警支队工作人员彭某和刘某允通过一个网警QQ群相识。在2011年6月至2012年7月间,彭某先后向刘某允支付“删帖费”近70万元,请求其帮忙删帖。

2011年4月,范县某局原局长郭某某欲删除其在网上的负面信息,安排该局办公室工作人员处理此事。该局工作人员找到刘某允。刘某允提出,因郭某某负面信息较多,需要通过北京网警利用“洗词”的技术手段将负面信息予以隐藏。为此,郭某某给付刘某允费用10万元。而刘某允则要求魏一宁利用海口市公安局网警的公共账号,向天涯、凯迪发送“处置指令”,进行删帖,利益均分。

法院审理查明,2009年8月至2012年8月间,魏一宁利用职务之便,通过银行汇款、转账以及支付宝的方式收受刘某允、高某、彭某等11人钱财共计70余万元,完成了280多次删帖,几乎不加任何掩护。

海口市检方调查还发现,向魏一宁行贿的外地网警竟然多达11人,仅河南省就有3例。行贿最多的是湖北某市公安局的网警彭某:在短短一年时间里,行贿148次,共48万余元。2013年12月20日,魏一宁被海口市龙华区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0年。魏一宁对一审判决不服,提起上诉。2014年11月25日,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判决后,魏一宁向法院退赃75万元,法院则根据其受贿数额,将多余的款项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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