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点并校不能搞“单边行动”
2015-11-02
云南教育·视界(综合) 2015年7期
据报道,6月12日,河南伊川县鸦岭乡西窑村一中学被撤点并校。但村民们称,撤点并校他们未接到任何通知,突然将学生全部接走;现在临近中考,孩子们到一个新环境,恐对生活学习造成一定影响。 (中国新闻网6月14日)
《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要求,地方政府“因地制宜调整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要“按照小学就近入学、初中相对集中、优化教育资源配置的原则,合理规划和调整学校布局”。教育部公布的《规范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的意见》(征求意见稿),还针对“盲目撤并”现象提出规范要求:多数学生家长反对或听证会多数代表反对,不得强行撤并;已经撤并的学校或教学点,确有必要的应当恢复。
出台如此严格、严谨的措施和法规,就是为了将撤点并校工作做好、做实。特别是针对撤点并校后学生的住宿、交通、安全等问题,相关法规明确提出要注重在协商与沟通中解决,做好新老学校的“无缝隙对接”,让撤点并校发挥应有的教育优化功效。
但是,看看伊川县此次的做法,显然有悖于相关工作原则。被撤并学校的校长称,“头天接并校通知第二天即落实”,硬生生地把学生“哄”到了新学校。而新学校也没有教师来上课,各项设施不完备,管理非常混乱。可见,当地根本没有做好充分准备就匆忙合并,而且不顾学生“临近中考和期末考试”。
无视国家相关规定,采用简单粗暴的手段强推撤点并校,不仅有失坦荡,而且涉嫌违规。此外,针对并校后学生的教育费用会相应增加的问题,相关部门也没有和家长及时沟通协商,仅仅考虑单向度的教育调控需要,而将学生、家长应该享有的参与权、协商权都扔到了一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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