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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楚辞补注》对《文选》骚卷六臣注的接受

2015-10-26张欢辽宁师范大学文学院

安徽文学·下半月 2015年10期
关键词:文选

张欢辽宁师范大学文学院



论《楚辞补注》对《文选》骚卷六臣注的接受

张欢
辽宁师范大学文学院

摘要:《楚辞补注》作为研究楚辞的通行注本,其注释内容及注释方法,对王逸注和六臣注做了很大程度的接受,同时也形成了自己独特的注释方式,通过和《文选》对比研究,可以发现,《楚辞补注》的注释体例的最大特点是一句一注,注释内容主要是增补了对字音字形的注释,关于小序是把六臣注的序文综合在一起,并对二者没有提及的地方进行增补,在写作背景之上,增补作者当时的心理状态,并作简单的评价。

关键词:《楚辞补注》《文选》注释内容注释体例序文

东汉的王逸所作的《楚辞章句》是今传楚辞的最早注本,南宋洪兴祖的《楚辞补注》是在《楚辞章句》的基础上进行补注的注本,是现在研究楚辞的通行注本。《文选》是梁朝太子萧统所编的一部影响极其深远的诗文总集,唐代文选学大为兴盛,唐高宗时期的李善注和唐玄宗时期的五臣注,对后世影响颇为深广。《四库全书总目·楚辞章句提要》云:逸注虽不堪详赅,而去古未远,多先儒之训诂,故李善注文选,全用其文。《六臣注文选》骚卷中的李善注,大多直接引用的是王逸《楚辞章句》的注释,使得狭义的李善注在文选的骚卷中并没有体现出来,因此研究《楚辞补注》对《文选》六臣注的接受,其实就是研究洪兴祖对王逸注和五臣注的接受和补充。《文选》中共收入骚类作品两卷,共十三篇。现从《文选》的骚卷中考察洪兴祖的《楚辞补注》对王逸注和五臣注的接受和补充。

一、洪兴祖补注本注释具体内容对王逸注和五臣注的接受

李善注的注释原则是“旧注是者,因而留之,并于篇首题其姓名。其有乖谬,臣乃具释”。所以《文选》骚类作品的李善注从广义上讲就是王逸注,洪兴祖的《楚辞补注》是以王逸《楚辞章句》作为底本进行补注的,因此李善注也是补注本的底本,因为在补曰之前已有李善注或王逸注,所以补注本、在注释的具体内容上没有对王逸注做过多地接受,但是在注释方法上,洪兴祖在很大程度上接受了王逸注,王逸注在方法上的最大特点是考据丰富,引经据典,这一注释方法对洪兴祖的补注本有很大影响,但补注本对王逸注也做了很大突破,王逸注中虽然考据丰富,但是一般不言书名,补注本中所引资料大多标注出处,如《汉书》、《尔雅》、《山海经》、《艺文志》、《天文志》、《淮南子》等大量古代典籍。

补注本在注释的具体内容上对五臣注做了很大程度的接受,对于王逸注中已有的部分不再引述,大多引用王逸注或李善注中没有提及的内容,但并不是全盘接受,而是有所删减,如《东皇太一》篇“蕙肴蒸兮兰藉,奠桂酒兮椒浆”五臣曰:“以蕙草蒸肉,以兰藉饮食,以桂置酒中,以椒置浆中,皆取芬芳也”在补注本中删减为“蕙、兰、椒、桂皆取芬芳”。原因是在前面的王逸注中已有“桂酒,切桂置酒中也,椒浆,以椒置浆中也”的具体解释。由此可见,补注本对五臣注的接受并不是直接搬用,而是有所去取,有所保留。

对王逸注和五臣注增补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类:一是对字音的注释,在王逸注和五臣注中很少有对字音的注释,补注本增添了对字音的注释。如“穆将愉兮上皇”,补曰:愉,音俞。“盍将把兮琼芳”,补曰:盍,音合。“华采衣兮若英”,补曰:华,户花切。二是对字形的注释,对通假字,异体字等的标注。如“疏缓节兮安歌”,补曰:疏与疎同。“美要眇兮宜修”,补曰:眇与妙同。“恐自遗灾些”,灾与災同,等。

二、洪兴祖的《楚辞补注》在注释体例上与《文选》的比较

洪兴祖的补注本成书时间大约是宣和五年(1123)年,《文选》最早的六臣合注本秀州本的成书时间大约是元祐九年(1094),仅从时间上并不能判断洪兴祖的补注本接受的是否是六臣合注本。根据郭宝军先生考证“洪兴祖所据《文选》五臣注当为平昌孟氏本,李善注当为国子监本”。①由于资料有限,今存的李善注本也是从《六臣注文选》中辑佚而出,所以在注释体例上的比较,本文采用的文选本是涵芬楼宋刊《六臣注文选》。

《六臣注文选》的注释体例基本上是两句一注,偶尔还有四句一注的,如,《云中君》篇中“浴兰汤兮沐芳,华采衣兮若英。灵连蜷兮既留,烂昭昭兮未央。逸曰:华采,五色也……”洪兴祖的《楚辞补注》的注释体为一句一注,如“浴兰汤兮沐芳,兰,香草也。<补>曰:《本草》白芷一名芳草……”。“华采衣兮若英。华采,五色采也。若,杜若也。言己……补曰:华,户花切,荀卿《云赋》云……”在这一注释中除了补曰后面是洪兴祖的补注,在补曰前面“兰,香草也”在王逸注和六臣注中都没有出现,这一注释应是洪兴祖对王逸注进行的增补,总体来讲在注释体例上补注本形成了整齐划一的一句一注的注释体例,这种注释体例不仅使全书结构统一,同时在注字释词方面更为清晰详尽,便于阅读。

《六臣注文选》中先列章名,然后直接标出作者,如离骚经,九歌,九章,卜居,渔父等。但是每一章的具体篇名的位置则是有所变化,不是统一的,如在《文选.骚上》的九歌四篇中,《东皇太一》、《云中君》、《湘君》、《湘夫人》,每一篇的篇名都在作品的前面,但是文选骚下的九歌两篇,《少司命》和《山鬼》的标题都是在作品的后面标出,九章的《涉江》篇也是把篇名放在作品之后,除了这三篇作品,其他所有篇的篇名都是放在作品前面的。《东皇太一》下面五臣注对这一编排体例做出了解释“每篇之目,皆楚之神明,所以列于篇后者,亦由毛诗题章之趣。”洪兴祖的《楚辞补注》本,则将章名统一列在前,并撰写小序,每一章中的具体篇目的题目统一改为列于作品之后,如九歌章中,九歌及小序列于作品之前,其中的具体篇名,如《东皇太一》、《云中君》、《少司命》、《山鬼》等,则统一列在每一篇的作品之后,并对每一篇的篇名进行注释,引经据典,考据丰富。

三、洪兴祖《楚辞补注》中的小序在对王逸注和五臣注的接受

文选中共包括离骚经、九歌、九章、卜居、渔父、九辩、招魂、招隐士,共八篇小序。在《六臣注文选》中九歌四首,善注逸曰《序》曰:“九歌者,屈原之所作也。昔楚南郢之邑,其俗信鬼而好祠,其祠必作乐鼓舞,因为作九歌之曲,托之以讽谏也。”洪兴祖《楚辞补注》:“九歌者,屈原之所作也。昔楚南郢之邑,沅、湘之间,其俗信鬼而好祠。必作歌乐鼓舞以乐诸神,屈原放逐,窜伏其域,怀忧苦毒,愁思沸郁,出见俗人祭祀之礼,歌舞之乐,其词鄙陋,因为作九歌之曲,上言事神之敬,下见己之冤结,托之以讽谏。故其文意不同,章句杂错,而广异议焉。”这与王逸注相比较,不仅介绍了创作地点是在楚南,更为具体地介绍了是在楚南的湘水和沅水之间,不仅交代了作者是屈原,而且更为具体地介绍了屈原当时的生活和心理状态,遭放逐,含怀忧。写作目的不仅仅是托之以讽谏,而且还有上言事神之歌,即不仅仅是表达一己之遭遇,更为重要的是成为祭祀之曲。

考察《楚辞补注》中的其他几篇小序,都是采用的是王逸的句式,“……者……之所作也。”如离骚者屈原之所作也,卜居者屈原之所作也,九辩者楚大夫宋玉之所作也等。关于小序在内容上既有对王逸注的接受也有对五臣注的接受,总体来讲补注本是把他们的注释综合在一起进行了更为全面的注释,并对二者没有提及的地方进行增补。补注本序文的最大特点是在写作背景之上,增补作者当时的心理状态,并在序的结尾对作品艺术特色及流传影响做出简单的评价。如《九章》篇的小序中在王逸注和五臣注的“屈原放逐江南”的写作背景的基础上增补了“思君念国,忧心罔极”的心理状态,序的结尾增补了“楚人惜而哀之,世论其词,以相传焉”的评价性语句。《卜居》篇补注本在“乃往太卜之家卜己居何所宜行”之前增补了“心迷意惑,不知所为”的心理状态,结尾增补了“故曰《卜居》也”带有评价判断性质的语言。《渔父》篇补注本在“渔父避俗时遇屈原怪而问之遂相应答”的基础上增补了“屈原放逐,在江湘之间,忧愁叹吟,仪容变易”的状态描写,序的结尾增补了“楚人思念屈原,因叙其词以相传焉”对作品的流传情况作一简单概括。在补注中的小序中还穿插着王逸注和五臣注,如补注在“因为作九歌之曲”下面引王逸注《九辩》云:九者,阳之数,道之纲纪也。五臣云:九者阳数之极,自谓否极,取为歌名矣。虽然不能确定这部分内容是不是洪兴祖所进行的增补,但是从侧面可以看出他对王逸注和五臣注的接受。

四、结论

《楚辞补注》自诞生以来便成为了历代治骚者研读的范本,补注本在王逸注的基础上采取“补曰”的训诂形式,既保留了前人注释成果,同时也形成了自己独特的注释风格,注释体例的最大特点是一句一注,注释内容主要是增补了对字音字形的注释,关于小序,增补了作者当时的心理状态,并作简单的评价。当前学界关于《楚辞补注》的研究多是训诂方面的研究,关于《楚辞补注》中洪兴祖的文化思想的解读还很薄弱,是当前楚辞学研究的一片空白领域,有待于我们去研究。

注释

①郭宝军.论洪兴祖《楚辞补注》对《文选》及其注释的接受[J].南京师范大学文学院学报,2010(6).

参考文献

[1]洪兴祖.楚辞补注[M].北京:中华书局,1983.

[2]萧统,编.李善注文选[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

[3]李善,等.六臣注文选[M].涵芬楼宋刊《四部丛刊》初编.北京:中华书局,19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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