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参与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的几点看法
2015-10-24薛爱国
中国注册会计师 2015年1期
薛爱国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参与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的几点看法
薛爱国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是指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单位)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运用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对财政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益性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财政部2011年发布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规定:各级财政部门和各预算部门(单位)是绩效评价的主体,第二十五条规定:根据需要,绩效评价工作可委托专家、中介机构等第三方实施。近几年来,随着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大面积展开,会计师事务所接受委托参与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的业务越来越多。会计师事务所参与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应注意些什么?笔者以自己多次参与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的体会,谈些个人的见解与看法,与同仁们商榷。
一、对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的业务性质及本所专业力量的充分了解是保证业务顺利完成的前提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的政策性很强,会计师事务所在业务承接前对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的业务性质及本所是否具备可承接该业务的专业力量要做出全面的了解与判断,不能盲目接单。
1.对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的业务性质和特点作全面的认识和了解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不同于其他专项审计,它主要是对财政支出的“三性”即经济性、效率性和效益性进行科学、客观、公正的评价,评价的个性指标设置没有固定的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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