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用地批后监管之我见
2015-10-21李秀侠
房地产导刊 2015年3期
关键词:建议
李秀侠
【摘要】为了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提高土地的利用率,本文通过对我国建设用地批后监督管理现状的分析,提出了建设用地批后监管的主要内容,并结合实际,粗浅谈谈对建设用地批后监管的一些建议。
【关键词】建设用地 批后 监管 建议
引言:当前,我们国家对建设用地批后监管工作越来越重视,国务院和国土资源部相继出台了《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2008]3号)、《关于加强房地产用地供应和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34号)等一些政策文件,土地管理制度不断完善,政府依法供地和依法用地的观念也在不断增强,并通过采取的一些措施,初步取得了成效。然而,在具体的土地管理工作中,仍然面临一些建设用地批后监管的问题,导致一些违法违规用地的发生,久而久之,容易引发上访,影响社会稳定。建设用地监管工作任重而道远,还有很多工作需要我们去做。
一、建设用地批后监管的科学内涵
建设用地批后监管,是指建设用地从批准供地到项目竣工验收期间,依照国有建设用地批准文件、划拨决定书、出让合同等,对土地使用权人使用土地情况进行监督和管理,以确保土地使用权人全面履行土地审批中约定的义务,达到集约高效用地的目标。其监管的主要内容包括企业或单位是否按照合同约定期限开工建设和是否按照合同约定期限竣工;是否未经批准擅自改变了土地批准用途;是否违反法律法规非法将土地使用权转让他人;工业用地是否按照出让合同约定的投资强度、容积率、建筑系数等规划条件进行开发建设;是否存在少批多占和异地使用土地,是否按照合同约定时限缴纳土地使用价款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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