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数民族文化传承与非遗保护
2015-10-21罗吉全
速读·中旬 2015年12期
关键词:文化
罗吉全
摘要:非物质文化遗产也称无形文化财产,它是人类在对传统文化遗产不断认识中提出的一个新概念,具有丰富的内涵。联台国教科文组织在《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国际公约》中,“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了界定:“非物质文化遗产指的是被各社区、群体及个人,视为其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各种社会实践、观念表述、表现方式、知识、技能,以及与之相关的工具、实物、手工艺品和文化场所。这种非物质文化遗产世代相传,被不同社區和群体在适应周围环境和自然的过程中和与其历史的互动中不断地再创造,为他们提供持续的认同感,增强对文化多样性和人类创造力的尊重”。
关键词:文化传承;非遗保护
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在文化变迁与传承中显露自己特有的时代特征,具有现实生活性、民间地域性、以人为主要载体、生态性与濒危性等特征,这些特征要素互相关联,有机地存活于民族群体之中,构成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命连接,使其经历由生成、传承,到创新演进的全部过程,体现了丰富久远的文化蕴涵。通过这次在京参加《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题研修班》,笔者又一次加深对非物质文化遗产概念的学习,它是指各个少数民族人民世代相承、与民族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具有民族特色的各种传统文化实践、表演、知识、技能及有关的工具实物、工艺品和场所如民俗活动,表演艺术含戏曲、音乐、舞蹈、曲艺、杂技,传统知识和技能,以及与之相关的器具、实物、手工制品等其他文化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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